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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地生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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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尽混沌,有一座座世界沉浮其中,数之不尽,或淹没在混沌灰雾之间,或悬挂于各个维度之上,看似咫尺为邻,实则相隔无穷之远。

其间,有生机者多为两类。

有天圆地方之大千世界,其上太阳与太阴绕行太极,日升月落,日落月升,永不相见。

有恒星发机之星辰世界,太阳在中,星辰环绕,太阴伴星,常有日月同天之象。

有妖诡世界,幻化万千,游荡混沌,以大千世界为食,震怖宇宙。

某一瞬,混沌中,某座宙丘之地,有一天圆地方之大千世界诞生其中,后经十亿八千万纪元生灵降生,再经十万八千纪元神灵擎天,大千世界终育圆满,神灵赋名:华仙大界。

华仙大界,大地独有五岳撑天,一曰东岳华山,一曰南岳衡山,一曰西岳嵩山,一曰北岳恒山,一曰大岳泰山,五岳高不知万万丈,广不知万万里,其上生灵以无量大数而计,国度无数,尤以人族为尊。

天下人族,共尊五岳至高神灵,一曰东岳华山神仙,一曰南岳衡山神仙,一曰西岳嵩山神仙,一曰北岳恒山神仙,一曰大岳泰山神仙,五岳至高神灵尤以大岳泰山神仙为首,共执天地山川权柄,掌天下生灵兴亡,调理周天运转,整个世界一派欣欣向荣之象。

然,忽有一日,界壁崩裂,妖诡入侵,致使天地变色,日月无光,值此天地大劫,五岳神仙携万千山川神灵与无数人族仙贤共赴两界交汇之地,阻妖诡之劫。

双方戮战四万八千载,陨落神灵仙贤无数,终不敌无尽妖诡,五岳人间无量大数之生灵沦为血食,妖诡肆虐天地,荼毒山川,尤爱戮食人族。

眼看天地将崩,五岳神仙悲悯众生世界,遂孤注一掷,抽尽自身位格本源,化作补天神石,修补界壁崩裂之处,终将末世妖诡拒之界外。

在修补界壁的过程中,他们发现了能够应对末世妖诡的方法,然本源已尽。

最后时刻,只能在自身位格之中留下应对之法,后尽数陨落,致使天地大悲,血雨连下三年。

而失去本源的五颗神仙位格带着五岳神仙共同定下的某种使命,遗落人间,不见踪影。

此后五岳天地神道凋零,仙道断路,代价惨重,终使华仙大界得以苟延残喘。

然妖诡肆虐天地已成定局,山川生灵依旧生存唯艰,其中尤以人族甚之。

又一纪元,距五岳神仙补天之时已过十万八千年,原本界壁崩裂之处,那补天神石已隐隐有松动之象。

界外,末世妖诡从未离去!

********华丽的分割线********

平山,属龙枕南国境内一座小山,山只高百丈,东西却横跨三十余里,植被茂密,走兽飞禽皆喜居其中,妖诡亦是如此。

平山北面山脚下,有一山野小村,村子不大,却有高墙围绕,村中茅屋土房上百间,人口约有百多户。

此时日落西山,斜阳外,寒鸦点点,墙外流水绕孤村,墙内炊烟袅袅升,那人间烟火气,最是抚慰凡人心。

傍晚时分,正是各家辛苦劳作一天后围坐一堂,其乐融融享用晚饭之时。

只有村东头,一间破陋的茅屋小院里,朱重九一个人孤零零躺在摇摇欲坠的茅草屋顶上,枕着胳膊,满脸愁容地望着远方,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异界。

说出来不信,他本是蓝星人,名为朱九重。

就在刚刚,他还在自己家里大夏天开着空调,包着被子,熬着夜,惬意地看着小说。

那高+潮情节看得正嗨,乐极生悲,眼前一黑。

结果嗦嗨了,再睁开眼睛时莫名其妙就躺在了这个破屋顶上。

随之而来的还有前身的记忆,他发现自己穿越了,并且穿的非常草率。

前身如今才十岁,小胳膊小腿的,他还看了下,那玩意儿好像也不大,有点愁,然而这不是最愁的。

从前身的记忆中,他得知,他现在好像是个后天孤儿,前身出生在这个名为北丘村的小山村里,父母没读过书,他在家里排行第九,便给他起名朱重九,和他原本的名字就倒了一下顺序。

从前身记事起,他大姐、二姐和四姐就已经因为交不起国朝赋税被他父母忍痛卖给了行脚商人,三姐早夭,然后后面的记忆就比较离奇了,他五姐居然是被诡物所杀,六哥则被妖物抓走,七哥自己失踪,八哥被他父母送去镇上一座寺庙,被庙里老和尚收留做了小和尚。

就在上个月,前身的父母外出劳作时,却因为在天黑之前没有赶回村里,也被妖诡杀害,从此北丘村又多了一个孤儿。

细数下来,前身身世甚是悲惨,然而朱重九当下的处境同样凄惨,前身父母在世之时生活也只是勉强度日,家里兄弟姊妹众多,多年下来也积不了财,家徒四壁,死后只给前身留下一间夏天漏雨冬天漏风的破陋草屋小院,另外还有村外两亩薄田,杂米两斗,铜板十六枚。

在前身记忆中,一个铜板就能从行脚商人那买两白面馒头,生逢乱世,白面馒头已非寻常小村小民常食之物,对比一下他前世的物价,一个铜板的购买力就相当于他前世十块钱左右。

这个世界一斗米有多少,结合前身的记忆,他估算差不多就相当于前世十二斤的样子。

也就是说,

他现在的生存物资,只有相当于前世的一百六十块钱、二十四斤粮食,外加目前无人打理的两亩薄田。

他现在才十岁呀,后面的日子要怎么过哦,朱重九顿感前途无亮,小脸上愁容满面。

惆怅中,天色渐暗,朱重九莫名感觉一阵恐惧袭来。

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小山村里,等天完全暗下来,那就真的到处都是乌漆麻黑了。

记忆中,前身似乎特别害怕天黑。

他细究下,原来是前身患有夜盲症,一到天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未知的黑暗加上妖诡的传说,让这具身体对黑夜有一种本能的恐惧感,不得已,朱重九赶紧沿着墙角爬下屋顶。

进了屋子,翻出家里唯一的一盏破旧油灯,想了想他还是没有点燃,实在是太舍不得了,就这一盏油灯里的灯油,前身父母用了十几年还没用完,不是这一盏油灯有多神异,实在是平时不逢急事根本不舍得用。

咕噜噜~

一天没有进食,朱重九的小肚子发出了抗议的声音。

正好,屋角有个小灶台,他从院里艰难的抱来一些柴火塞进灶台里,有些生涩的使用火石将柴火点燃,火光映照他那面黄的小脸,暖暖的感觉。

屋里终于有了一些昏亮,驱散了他心中的惶恐与不安。

起身,朱重九又往锅里加了一瓢水,再从米缸里抓起一把米,没舍得洗,连带小手一起放进锅里,晃晃小手,力求每一粒米都能落进锅里,小手抽出时沾的米水都没放过,往锅里甩了又甩。

今晚他还算奢侈了一把,往常原主都是只放一小撮米,其中辛酸不足为外人道矣。

为了让粥食浓稠,他还多煮了一会儿,可惜怎么煮都成不了糊,饿的不行了,他只得将粥盛起,再往锅里放水,这是前身的习惯,锅壁也会沾些粥米,放些水等会儿还有粥水吃。

盛出来的粥,米香四溢,朱重九迫不及待吃了起来,或许真的太饿了,他感觉这碗稀粥比他前世最爱吃的酱肘子还香,吃的欢了,连掉进碗里的两滴盐水都没有注意到,只觉得碗里的粥更香了。

狼吞虎咽后,吃饱喝足,初到异界的他,心里毫无安全感可言,明知柴火对普通人家而言也算珍贵,却不敢将灶台里的柴火退出,甚至还跑到院子里又抱起所剩不多的干柴放到灶台旁,然后赶紧将房门关紧。

外面实在太黑了,黑的他心里满是惶恐。

天黑后,小山村里没有任何娱乐项目,没有手机玩,没有网络上,没有王者打,没有逗音刷。

吃完饭,朱重九卷缩着小身子,靠在灶台旁,安静地盯着灶台里燃烧的柴火,灶台往外三米以外的地方,对他来说都是一片黑暗,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心里有那么一丝安全感。

可惜黑夜的孤独与寂静依旧在悄无声息地侵蚀着他,前世生活的画面在他脑子里一幕幕闪过,他明明感觉自己很困,可就是睡不着,每当火光暗下去的时候,心里便会升起阵阵恐慌,就赶紧双手抱起一根柴火有些费力地推进灶台,重新升起的火焰,才能驱散他内心的惶恐不安。

就这样,直到窗外天光微亮,鸡鸣之声响起,朱重九终于控制不住频频打架的上下眼皮,沉沉睡去。

日上三竿,朱重九饿醒,感受着腹中阵阵饥饿之感,他又开始煮粥。

抓米的时候,望着米缸里不到半缸的粮食,心想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呀,作为穿越大军的一员,看看那些前辈,穿越后哪个不是在异界作威作福之辈,他怎么能丢穿越者的脸,怎么能混得这么窝囊呢!

他得想办法,为这个面黄肌瘦的小身躯先补充营养,搞米,搞肉,搞钱!

想着,他小手伸进米缸里狠狠抓起一把米往锅里一丢,一切先吃饱再说。

“堂弟~,堂弟~,在吗?”

这时院外突然传来一阵呼喊声,好像是在叫他的。

听到声音,朱重九走出房门,穿过小院踮起脚尖拉开木栓,将破旧院门打开一条门缝,往外看去。

门外是一个壮年男子,身不高,带着痞相,朱重九从前身记忆中认出来此人。

这是他的堂哥:朱有金,是个整天不务正业的村溜子,虽然是个村溜子,但却娶到了一个好婆娘,家里家务、田地农活全是他婆娘一个人在干,任劳任怨。

“堂哥,你有什么事吗?”

顺着记忆,朱重九不露异样用原主的语气说着话。

朱有金咧嘴一笑:

“重九呀,村子里来了个卖肉的,你嫂子买了一些,想着你一个小孩子不容易,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叫我喊你一起过来吃咧。”

听这话,朱重九感觉不对呀,原主的记忆里对这个堂哥可没有什么好印象。

游手好闲,爱占便宜,心眼坏,这才是原主对这位堂哥的印象。

记忆里这位堂哥对他家从来没有过什么好的来往,甚至逢年过节那都是躲着他们家走的,今天无事献殷勤,肯定是非奸即盗!

可是有肉吃啊,他现在的小身板还患有夜盲症,这破病搁他现在的处境完全就是因为缺少肉食营养不良造成的,拒绝不了啊!

“有肉吃!好呀,堂哥。”

朱重九小脸上露出天真烂漫的笑容,不管了,先把好处吃到肚子里再说!

听到小堂弟应下,朱有金窃喜,直接带着朱重九往家里走去。

临近堂哥的家,朱重九看到一个样式和自己家差不多的院子,只是修缮的很好,只是围墙看起来很新,只是比他家大了一倍的样子。

两人进了院子,他堂哥家还有单独吃饭的房间。

朱重九跟着堂哥进来,发现桌子上饭菜早已摆好,一盘白灼青菜,一盆飘着油花的肉汤,一盘有点像窝窝头的食物,还有一碟清水煮肉片。

朱重九认不出来那是什么肉,但昨晚喝了一盆稀粥又煎熬了一个晚上的他,闻着肉香,已经开始默默吞咽口水了。

朱有金看到小堂弟渴望的眼神,眼里笑意更甚:

“来来,重九,饿了吧,咱们赶紧上桌吃。”

朱重九朝周围扫视一圈,

“怎么没看到嫂子呀?”

正疑惑,结果他堂哥直接把他拉上桌,给他夹了一片白肉:

“咱们爷们儿吃饭,女人怎么能上桌呢!来,吃肉,看你瘦的。”

朱重九没有动筷:

“嫂子做饭也很辛苦呀,为什么不能上桌呢?”

朱有金往自己嘴里塞了两片肉,大口咀嚼露出享受的表情,满不在乎地:

“这是规矩,你还小,不懂,先吃饭。”

看来异界也是个封建社会呀,朱重九如今人微言轻,改变不了大势,也就不再和堂哥争辩,拿起筷子瞅准那碟肉片闷头干饭,无比积极。

朱有金一看,这小堂弟嘴里嚼着肉,手上筷子不停,那肉片还一个劲的往嘴里塞,跟个饿死诡投胎一样,没一会儿碟子里的肉已经去了一小半。

心疼啊,他平时也不常吃肉,都是隔五差六的吃上一顿。

不行,不能让这小兔崽子把肉都干完了。

这样想着,他连准备好的话也不说了,干饭先!

一时间餐桌上场面激烈,筷影纷飞,两人都在闷头干饭。

就一会儿的功夫,桌上只剩空盘,朱有金意犹未尽、闷闷不乐地放下筷子。

没想到啊,他平时自诩北丘村第一干饭小能手,今天居然败在了他的小堂弟手上,真是气煞金哥也。

一旁,朱重九心满意足抚摸着鼓起来的小肚子,他从没觉得原来清水煮肉片也能这么好吃,要是以后顿顿都能吃上就好了!

酱肘子什么的,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异界他已经不敢奢望了。

吃饱喝足,朱重九立马站起身来,准备开溜。

朱有金一看急了:

“小九小九,干嘛去呀,不要着急走嘛,刚吃饱先坐一会儿,消消食,咱们哥俩好好聊聊天,你看你现在这么小就一个人生活,多不容易呀,哥心疼,今后还想着多帮衬帮衬你呢!”

朱重九只好又坐下,眯眼一笑:

“堂哥你真好!”

朱有金用力摸了摸小堂弟的脑袋:

“嗐,这村子里,我不对你好,还有谁对你好呀,你看你现在自己一个人,还是个小孩子,平时生活过得是不是很不容易,不如就过来我这里住怎么样,我和你嫂子商量过了,把你接过来以后我们俩好好照顾你,你平时就帮着你嫂子一起做做农活,放放牛什么的就行,还有你家里那两亩地,你现在小,自己一个人种不了,荒着怪可惜的,我们先帮你种着,以后你长大了再还给你种,好不好?”

要是前身还在,听到朱有金的话肯定高兴的不得了。

可朱重九不是十岁小孩,他听出来了,对方这是在打他家那两亩地的主意,要是他答应了,他堂哥种着种着种习惯了,以后可不一定要的回来。

再说等他长大了,那还有脸主动要回来吗?

这种环境下,养育之恩可不是说笑的,到时候只要对方传点闲话出去,他脊梁骨都能被村里人戳断,到时候这村子就不用待了。

还没完,朱有金还有下文:

“还有呀,有钱也到了能读书的年岁,就是你的堂侄子,他小你两岁,我们最近到镇上找了一个愿意来村里教书的教书匠。

我跟村里几家有孩子的人家一起商量过了,准备一起请来村里给孩子们教书识字。

但人家提了个要求,要给人家弄一个书塾,你想这是应该的呀,我寻思着你来我们家里住以后,你家不是空着了吗,虽然破了些,但我们几家愿意共同出钱给它修补一下,正好拿来做书塾。

你想想,那书塾可是镇上那些地主老爷家里才有的,你家一下子就有了书塾,都比得上那些地主老爷咯!”

听完,朱重九一下瞪大眼睛,地还不够,连他的破房子也不放过?

还好他早有准备:

“堂哥,我爹娘没回来的那天,三才爷爷跟我说过,要是有人来借我家的地种,要先找三才爷爷立字据盖手印才能借,不然就不能把地给别人种,三才爷爷平时对我可好了,我听三才爷爷的,堂哥你要种我家地的话,那我们去找三才爷爷立字据吧!”

朱重九口中所说的三才爷爷,是村里的一位老人,叫朱三才。

读过书,平时经常帮助村里的穷苦人家,久而久之在村里就有了一些名望。

前身的记忆里,老人家确实有嘱咐过他。

老人家在他爹娘去世后的这一个月里,对他一直照顾有佳,可以说是这个村子里唯一一个真心对他好的人。

他堂哥一听这话,眼珠子顿时滴溜溜的转了起来,思考着对策。

而朱重九恰好这时突然闹起肚子,趁此机会,他难受地捂住肚子一脸急切:

“哎呀~,堂哥,我的肚子突然好疼好疼,好像要拉了,不行,我忍不住啦!”

一边喊着,朱重九夺门而出,往自己家里飞奔回去。

他的肚子是真的在闹,菊花是真的感觉要控制不住的想要绽放,所以朱重九此刻喊的那叫一个声情并茂,演技在线!

堪比影帝的实力把他堂哥唬得一愣,还没反应过来朱重九就已经不见人影了。

“不对呀,我家里也有茅厕啊,他怎么往外面跑了?”

朱有金突然猛拍桌子,啪的一声,震的菜碟子都快飞起来了。

怒啊,他以为小孩子好骗,结果从头到尾都是他被这个小堂弟耍了。

他喵的,这么一想,这小子果然从一开始就对他非常警惕,不然刚才怎么会一吃饱就起身要走的样子。

他喵的,朱有金彻底回过味来,顿时好气!

白吃他一顿肉,还被耍了一番,想着他拳头紧捏,血气上涌,脸色通红,青筋暴起,此刻他对这个小堂弟那是恨的牙根发痒,火冒三丈。

自顾自闷头发怒的他,丝毫没有发现窗外突然出现一团灰雾!

这团灰雾好像馋猫闻到小鱼干的味道一样,往朱有金所在方向耸动两下,便化成长条状,似小蛇一般从窗户缝隙钻进屋里,在朱有金头顶绕了两圈然后往下一窜,整个没入朱有金的耳朵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朱有金耳朵无甚感觉,更没有察觉到这一异象,只觉心里更加愤怒,对他的小堂弟嫉恨起来。

“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啊,想想有钱,这是他唯一能读书的机会呀,读书才有前途,读了书、识了字,长大以后就可以去镇上生活,再也不是被人瞧不起的山村野民!”

“只有杀!”

“杀了他,把他杀掉,屋子有了,田也有了,那得罪镇上老爷的教书匠,就愿意来村子里定居,给孩子教书识字!”

“不~,不行”

“怕什么,你要是一个人害怕就再叫上朱二狗,他是个混不吝的赌徒,只要些许利诱,你还怕他不答应你?”

“可,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想想有钱,难道你想要让他以后跟你一样在这个破山村里待一辈子吗?”

“行~行吗?”

“那不过是个十岁小孩,难道两个大人还怕一个小孩子吗,去吧~,去找朱二狗,今晚就把他杀了!他在村子里可就剩你一个亲戚了,杀了他!他的就是你的!杀吧,今晚就去!”

“好!”

“桀桀,桀桀桀桀~,美味的灵魂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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