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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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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奇异的生物从那光团之中蜂拥而出,有的身如人形,有的背生羽翼,有的尖嘴獠牙,有的诡异如魅……他们先是占满了整座高台,很快就铺天盖地地占据了整个山谷,但是到了此刻,光团之中仍然陆续不断的有无数生物从中冲出,源源不绝。

李元宵满目惊骇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脑袋像宕机了似的,浑身动弹不得,他的内心惊惧惶恐,想转身逃离,但是双脚却像生了根一般,动也不能动。

正在这时,最先冲出光团的那名执斧巨人先是随手一挥,巨斧之上闪出一道耀眼光芒,旁边的一座山峰应声倒塌,轰隆之声不绝于耳,甚至还听到人的惨呼声,显然那山峰之上有人受伤甚至丧命。而那些形色各异的生物也纷纷出手,无数山峰倒塌,大地崩裂,顿时整个山谷变成了地狱。

李元宵所立之地尚未受到太大影响,但此刻也是怒火中烧,他虽然自知绝非那些人的对手,但却再也忍不住,他张口厉喝:“住手!”

那名巨汉终于发现了他的存在,然后就听到他一声大喝有如雷震:“兀那小儿,看斧!”说完那巨人便将手中巨斧用力掷出,带起了一阵气浪风声,呜咽不停。

只这一声大喝,李元宵便感到自己神魂欲散,而那柄巨斧离自己尚远,但斧上神威惊天,如渊如海,触之必亡。他明知已到生死关头,但却如同被施了定身法一般,丝毫动弹不得。

李元宵被惊得心神欲裂,只感觉自己整个身体正在一点点分崩离析,马上就要被巨斧神威压迫成碎渣飞灰。

他绝望之中不由得大叫了一声:“啊……”

“呼……呼……呼……”正在梦中酣睡的李元宵猛然坐起,满面惊怖,急促地喘着粗气,这只是个梦吗?!

说是梦境,却又无比真实,仿佛自己亲临其境一般,每一个细节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李元宵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盘膝而坐,功法运转之下,心境慢慢冷静了下来。如果说梦境之中的那座传送阵就是凌霄临死之前进入的那座大阵的话,那么梦里发生的一切应该就是凌霄的原始记忆,只不过他的意识在梦中又跟着凌霄亲身经历了一遍。

之前李元宵虽然通过其记忆知晓了他在秘境之中的大概历程,但都比较模糊,如同蒙上了一层云雾,而这次梦境之中却事无巨细皆映照于心,让他对于凌霄身上发生的事情有了更为清晰的了解。

但是,如果说在传送之前都是事实的话,那传送到泰山山谷之后所发生的一切又是怎么一回事儿?山谷之中的那座如同祭坛一般的传送大阵又是什么情况?他当时在那里为何什么都没有看到?

梦境之中出现的那名巨人和那些诡异物种又是什么来历?

突然,他浑身一颤,瞳孔剧震,心中的那一层迷雾终于散去:“原来如此!”他终于明白这些天来心中的疑虑不安从何而来!

原来,自从他知道凌霄是通过那座传送大阵来到了蓝星,他的潜意识一直在忧虑一个问题,那就是:既然凌霄可以从天域之中传送过来,那么天域之中其他人是不是也可以?!还有,除了凌霄发现的那座传送大阵外,天域之中还有没有其他传送阵可以到达蓝星?!

之前他还庆幸凌霄在传送之前就失去了生机,否则,整个蓝星的力量在他面前简直连婴儿都不如,到时候肯定是尽在其掌控之下,生死全在其一念之间。

如果下次再传送过来一个穷凶极恶之徒,或者像梦境之中那样,千军万马闯了进来,入侵蓝星,那对于所有人来说,绝对是一场灭顶之灾!到时候谁能与之抗衡?谁能保护蓝星?

凭他李元宵?他不禁摇头苦笑,心中越发焦躁不安起来。

以他如今的修为,估计在天域修道者之中,也就是最底层的存在吧?他拿什么跟人家对抗?

他原本的打算不过是一边修道,一边疗养身体,然后优哉游哉地享受生活,享受人生,做一名无事小神仙,逍遥又自在,可是,如今一股重如三山五岳的力量压在了他的身上,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如果这种担忧真的成为现实,那该如何是好?

他先前还希望这世上没有修道之人最好,这样就不会有人对他造成威胁,但现如今他却巴不得出现几位道行高深的修道者,来替他分担一部分压力,毕竟独木难支。

李元宵知道自己再也不能耽搁下去,要尽快搜寻灵药灵物,提升自己的修为,未雨绸缪,早做防范才是。

他先将用于疗伤的药材一一写了出来,吃完早饭之后就发给了魏月溶,让她帮忙寻找。这些药材他都配上了一些手绘的图画,再加上一段文字描述,防止魏月溶搞错。

然后打电话询问了刘妙曲师徒,那《炼气诀要》修炼的如何?令他感到惊喜的是,这二人天资过人,仅仅几天的时间,他们便感知到了天地灵气的存在,但现在只能吞吐吸纳,苦于无法炼气成真。

李元宵当即将《炼气诀要》传授给了他们,并不厌其烦地为其答疑解惑,好让他们尽快步入修道的行列,尽早成长起来。

接下来一段时间,他足不出户,每天修炼不辍,修为稳步提升,距离“养气境”后期已然不远矣,而识海之中的那颗种子之上长出的叶片也好像变大了一些,更加青翠喜人。

这一日清晨,他体内真气循环周天之后,就收功站了起来,修炼之道,当一张一弛,适当也要放松一下。

他来到客厅的时候,发现茶几之上堆满了各种零食袋子,有的已经被一扫而空,有的还剩下半袋,就那么扔在桌子上,他不禁摇了摇头,正要上前收拾的时候,这才看到沙发上还躺着一个人,一条薄被盖在身上,俏丽的脸庞也被遮住了大半,如云的秀发有一半从沙发边缘上垂落下来,地上还散落着两三个空啤酒罐。

“这小妮子喝酒了?”李元宵稍微有些惊讶,这一位就是与他合租的室友——白晓若,也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

说来二人的相识过程也颇有戏剧性,当初他们二人应聘了同一家公司,李元宵去面试结束的时候恰巧捡到了白晓若落在那里的手机,本来他想直接交给那家公司,让他们去跟失主联系,然而当时白晓若直接打了电话过来被他接到了,于是约好了地点之后,李元宵便将手机给她送了过去。

白晓若为了感谢他,就请他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一大碗牛肉面,里面特别多加了二十块钱的牛肉,还有几碗小菜。

她表示刚刚交了房租,如今囊中羞涩,等什么时候找到工作发了工资再请他吃一顿大餐。那部手机是她父亲花费了一个多月的工资送给她的毕业礼物,不但价格昂贵,而且很有纪念意义,所以她对于李元宵原物奉还非常感激。

如果不是白晓若强烈挽留的话,李元宵根本不会吃她这顿饭,所以更不会让她以后再破费一次了。

在后来的闲聊过程中,白晓若得知他打算租房的时候,不知是不是因为请了一顿相对“寒酸”的午餐而想要补偿于他的缘故,当场邀请他可以与其一起合租。

原来她的一位朋友本来打算也留在南陵,所以计划和她一起租一个大房子,结果白晓若把租房手续全部办妥,押金和房租也都交齐之后,她的那位朋友又说在老家找好工作了,不来了!这一下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气得她七窍生烟,为了找一个合适的房子,她搭进去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甚至还把所有的费用都先交清了,结果你告诉我不来了?!

李元宵去看了之后非常满意,房屋不但干净整洁,而且地理位置也不算太偏,交通也比较便利,所以当场就定了下来。对于他来说,与人合租也比较划算,毕竟自己身上也没多少钱了。

后来李元宵去问了她,为何会找自己一个男性跟她合租?不怕他是坏人吗?

白晓若说她自己一个人住害怕,也不敢找陌生人合租,至于为何不怕李元宵,她当场就给他发了一张“好人卡”,说他拾金不昧说明不贪;见到她之后也并没有垂涎于她的“美色”而与她纠缠,反而转身就要走,说明不色;两人聊天的过程中,李元宵一直态度温和,不卑不亢,证明他有礼有节……

这一番言辞把李元宵说得一愣一愣的,他都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优点。

至于她的“美色”,李元宵其实也比较认可,白晓若属于娇俏可爱型,一张娃娃脸,头发染成了栗色,微微有些卷,看上去像个洋娃娃似的,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他当时其实隐晦地多看了两眼,但也仅限于欣赏而已,至于其他想法,一概没有。

虽然这两人最后都没有去成那家公司,但是却因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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