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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叶榆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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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俗话说一石激起千层浪,更何况一只搅动大湖的庞然大物。沈飞阳施展轻功莲台七十二步,迅速从船上退回到岸边,即便如此也被怪物激起的大浪当头拍下,好在她自幼就学了些铁布衫的本事,因此这浪花拍下来也和被人当头淋了桶水一样不痛不痒。

沈飞阳冷哼一声,身形一抖,运起内功涅盘轮转诀,将身体里的至阳内力激发出来,原本湿漉漉贴身的衣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蒸干,她的肩头也冒出来白色的蒸汽,借着月光看仿佛她整个人都在冒烟一样。

“我去,瞎子,你这是什么本事。”从怪物周围逃回来的侠士见了十分惊奇,沈飞阳没吭声,拿起腰上的酒囊喝了一口酒。

“这就是碧水金睛兽?真是好生厉害。”分明是头大河马吧,不过这么大个的河马她还真没见过,沈飞阳心里估计,这玩意可能比非洲象还大点。

她把竹杖往身后一背,心道自己的破横刀肯定劈不开这家伙的皮,好在今天来之前她买了把劈柴刀,不然这横刀坏了她还真有点心疼。

“要不然城主府也不会喊我们这么多人过来围杀了。”那侠士抹了把脸,不顾浑身湿透的样子,“皮糙肉厚的,还真不好对付。”

“我去把它舌头割了。”听着湖面上的怒嚎,沈飞阳解下腰间的柴刀,“老刘,你招呼他们戳它的腚。”那名刘姓侠士眼前一黑,但还是没拒绝,这怪物已经吃了不少人了,其中就有往他家酒楼供货的渔民,不杀了不行。

月色漫漫,湖光粼粼,一道道黑影踏水而去,随后湖面上一声震天怒吼,受伤的巨兽气急败坏地想要转身攻击这群苍蝇一样的两脚兽,却未能防备住黑夜中的一道烈风。

沈飞阳使出十分的内力,挥起手中的柴刀直接将大河马的脸颊一劈到底,顿时血就喷了她一身。那凶兽吃痛后气急败坏,张开大嘴,对着沈飞阳的胳膊就要咬下,沈飞阳连忙使出轻功后撤,瞬息间对着腥气最浓的地方掷出手中的柴刀,正中巨兽的嗓子眼里。

那巨兽疼痛难忍,侧身倒入水里,有擅水性的侠士趁机又在它肚皮上划了几个道子,肠子和一些内脏便流了出来。许多人在巨兽挣扎时便跑回岸上,或占了远处的船只,看着水面下逐渐扩张的黑色和搅动的水花,直到湖面彻底平静下来。

“殿下。”尖细的公鸭嗓在院中响起,卫茗徵此时正抱着怀里的猫儿,躺在沈飞阳常躺的藤椅上,她眯了眯眼睛,淡淡地开口说道:“何公公请起。”

一个两鬓斑白、下颌无须的男人站了起来,恭敬地微微弯着腰。

“何公公在这叶榆城过得可好?”素手轻轻挠着猫儿的下巴,那猫舒服地眯起眼睛,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托长公主殿下的福,老奴一切都好。”大衍前代内侍首领何常安拱了拱手,皇后娘娘和四皇子死后,何常安便以奴殉主之名假死,被长公主殿下秘密安排进血煞会,作为外部眼线和长公主安插于江湖的棋子。

“先前叫你查的事如何了?”卫茗徵摸着猫儿顺滑的皮毛,心情愉悦,她想起了那位莫少侠给这猫起的名字,甚是奇怪,似乎是叫什么“黑猫警长”。但这猫分明是条乌云盖雪,又怎么叫黑猫呢?

“是三皇子。”武人打扮的何公公从怀里掏出一叠信件,双手递给卫茗徵。卫茗徵并不接,只是点点头,“何公公做事,本宫还是信得过的。这些证据之后就送到傅公爷那里。”

“圣人派的护卫再过一个月就到,到时候要不要老奴……”

“不必了。”卫茗徵摆摆手,何常安心领神会,正待离去时,抱着猫的女人又开口道。

“查查南楚、西凉、东辽等地有没有姓莫的世家。”

沈飞阳手里拎着两条肥鱼,哼着小曲进了城,走到自己家那条街口时,略微思忖了一下便转了个弯,敲开了毒婆婆家的大门。

“婆婆,今早钩来的鲜鱼,送你一条。”沈飞阳颠了颠份量,把沉一点的那条递了出去。

“你这小瞎子还挺孝顺。”毒婆婆嘴上不饶人,脸上却乐开了花,她这一辈子只有个女儿,还爱到处乱跑,一直不在她身边,因此心里还挺稀罕沈飞阳这样的孩子。

“嘿嘿,这不承您照顾吗,要不然我现在肯定还在大街上卖艺呢。”沈飞阳憨厚一笑,她当初从吐谷浑一路走到叶榆城时,身无分文地在街边吹笛子卖艺,还是这毒婆婆给她介绍了不少活,才租得起一年五十两银子的院子。

“哼,赶紧回去洗澡吧,瞧瞧你这一身又脏又臭的,熏得老婆子我脑袋疼。”

于是沈飞阳转头回了家,卫茗徵从屋里迎了出来,“莫少侠回来了,你这身上这是……”她愣了愣,眼前少年身上的衣服半边都变成了褐色,就连那竹编的斗笠都是斑斑血迹。

沈飞阳摸了摸鼻子,这院子里似乎有旁人来过,不过闻残留的气味,应该不是她认识的人,“和朋友出去昆弥川钓鱼,顺便杀了头河马,血溅身上了而已。”

“河马是为何物?”卫茗徵好奇发问,沈飞阳想了想,“呃,就是长在河里的马,据说脑袋像牛一样,嘴很长很大,咬人很疼,能吃柴刀。”她想起来她新买的柴刀还在那河马的嗓子眼里,没来得及掏出来。

“天下竟有这种奇兽。”卫茗徵若有所思。沈飞阳从水缸舀了些水到锅里,又把鱼丢了进去,自己再盛半盆水,拿过皂荚摘了斗笠准备先洗头,她有点受不了身上的味道,不过洗澡还要先把浴桶从楼上搬下来,沈飞阳嫌麻烦,打算待会儿拿身衣服,去昆弥川上游的波罗河,找个没人的地方洗洗。

她解开发辫的麻绳,随手丢在了一旁。好在她头发不长,不然洗起来也十分麻烦。

只是这短发并非沈飞阳故意剪短,而是内功心法的副作用——修炼的境界越高,身体的“无垢”程度越高,再加之阳气过盛,导致毛发生长速度极为缓慢。

她师父便是涅盘轮回决的集大成者,还是练的童子功,身体没有阴气调和,因此就算从卧佛寺还俗了也还是个秃头——不仅秃头,还没有眉毛。

好在师父年轻的时候是个俊和尚,没了眉毛也不太影响颜值。只是沈飞阳打小皮得慌,两岁就被师父莫辩理丢进演武场跳梅花桩。

那最矮的桩子比两岁的沈飞阳个子还高,作为胎穿过来、拥有成年人智慧的她也因此私底下没少叫师父老秃驴,结果等长大了才知道,她内功法门修得越高越会和她师父一样秃,也属于是报应不爽。

正所谓嘴人秃者恒秃之。沈飞阳起初无法接受自己拥有英年早秃的可能性,但也没办法,这内功也不是她想不练就能不练的。

好在身上其他地方不长毛,但眉毛还是没有要掉的迹象,她最终用“大不了以后做个野尼姑”的想法说服了自己,命跟头发比果然还是命重要。

晚上她们吃的水煮鱼片,这个世界和沈飞阳原本所在的世界历史进程不太一样,似乎早早地就存在类似于辣椒、土豆这些农作物了,因此弄到些调料也不是什么难事。

卫茗徵对这道菜相对满意,在大衍皇城,极少见到这样麻辣口味的美食,因此吃着倒是新鲜。

“莫少侠。”满天繁星时,卫茗徵轻手轻脚地走到院子里,见沈飞阳正躺在她早晨躺过的藤椅上,摇摇晃晃地喝着酒囊里的酒,手边的桌上还摆着一小盘盐炒花生。

“傅姑娘。”沈飞阳打了声招呼,继续慢慢品尝她的药酒,一呼一吸间酒气尽散。卫茗徵拎了把竹凳,坐到了桌子的另一旁。

“莫少侠唤我傅音便好。”多少也是在这借住了数日,卫茗徵不想同这人过于生分,她也看出来沈飞阳的品性如何了,虽尚且不知对方底细,但也有意多结善缘。

“既然如此,音姑娘直呼我问心就是。”沈飞阳顺手抓了把炒花生,嘎吱嘎吱地嚼着下酒,一只猫儿款款走来,跳上桌子后闻了闻花生,随后便跳到了卫茗徵的怀里,悠闲地趴下。沈飞阳哼了一声,骂道:“小白眼猫,见到漂亮姑娘就忘了我这个铲屎的了。”

卫茗徵失笑,却并不觉得对方轻佻,“问心既看不见,又怎会知道我的容颜如何呢?”

“用心就能看见,瞎子没了眼,只能用心去看人了。”她懒懒地说道,卫茗徵低头,看腿上的猫正蜷起尾巴,悠闲地趴着眯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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