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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都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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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怎么说?”

去报信的护卫被带到了林深的面前。

这是第二次派去汲水城报信的护卫,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从此地到卫水打了个来回,若不是在王府换了马,还真不可能。

“王爷说,从第一次咱们派人报信,他就猜到金人离得不远了。”

“不过如今王府人手紧张,很多护卫都编入了守城军,他也派不出更多的人手给您。”

“王爷让属下带来了四具机弩和一百支弩箭。”

“还让属下嘱咐您,务必小心,不要过多纠缠,万事以保全自己为要,尽快到洛阳去。”

“另外,王爷还让属下给您带了一柄剑防身。”

说着牵过马来,从马上取下一个木匣子和一柄宝剑。

对卫王来说,他与林深翁婿两人,之前并没有太多的交集,对于林深的性格、爱好、才能等等全不知晓。

有了大婚那一晚的详谈,才让卫王知道这个女婿不但心思缜密,才智过人,还全无读书人的做派,脸皮厚还能放低身段。

但真正能让卫王一窥林深性格深处的,还是林深所写的那篇不堪入目的守城方略。

那篇方略里,林深并不是简单的写了写守城的人手调配,而是以守城为中心,把兵源搭配、粮草征集、物资调配、伤病管理等等全都囊括,甚至对战时舆论控制,城破后如何组织人员开展巷战都有记录。

最主要的是,林深在方略中,用计、用火、派精锐小队在战场边缘打击粮道等等,都让卫王大开眼界,也看到了林深骨子里的冒险精神。

所以才有了让人带话的这一幕。

猜他遇到这种事情,应该不会逃跑,肯定会找机会咬上一口。可自己又派不出多余的人手来,只能多准备点东西,顺便提醒提醒他,一定要谋定而动,确保安全。洛阳还有人等着他呢。

林深看了看带过来的东西,先伸手接过宝剑。

左右手握住剑鞘和剑柄,大拇指按住卡簧,稍稍一用力,抽出了半截。

映入眼帘的半截剑身,并不像后世那些旅游景区里卖的那样,表面上的镀层就像镜子一样明亮照人,也不像后世因为炼钢技术的提高,可以把剑身做的极薄又弹性惊人。

这把剑的样子,更像是短视频里那些兵器博主卖的“龙泉剑”,两寸来宽,半指来厚,剑身布满了星星点点不规则的明暗花纹。

所以,当林深把宝剑从剑鞘中拔出之后,既没有所谓的“寒光”闪过,也没有“仓朗朗···”的声音,有的只是徐老七在旁边的一声惊呼。

“落雨剑······”

听了沈良的解释,林深才明白此剑的来历。

此剑是卫王出京就藩之前,找到兵部的铁匠,用了三个月的时间特意给自己打出来的一把佩剑,重约六斤二两,长二尺七寸。

因为卫王名霈,字“仲泽”,又因为这柄剑剑身上的花纹就像大雨滂沱,便给这柄剑起了个“落雨”的名字。

“你们俩谁会用剑?”

看着沈良和徐老七在一边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的样子,林深挽了两个剑花,把落雨剑放回剑鞘,随口问道。

徐老七:“郡马爷,小人刀枪剑戟,马上马下,都不在话下。”

沈良:“郡马爷,我是练剑的。”

“那你拿着吧,我不会用。”

林深说着就把落雨剑朝沈良扔了过去,吓得沈良一激灵赶快接过,旋即又似有些不相信的说道。

“郡马爷,这是王爷的佩剑,小人怎敢······”

“送给我了就是我当家,让你拿着你就拿着,你要是不想用就给老七。”

“对了,你身上有匕首之类的没有,给我一把防身就行了。”

百日练刀,十年练剑,林深想的很明白。

剑这东西没练过,拿在手里跟一个烧火棍差不了多少,甚至还不如,还不如拿来邀买人心。

“有,有。”

沈良忙不迭的把落雨剑挂在身上,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递给了林深。

长剑虽然没有练过,但匕首格斗术还是掌握了的,真要到了近战的程度,说不定还能起点作用。

再看看旁边都要流出口水的徐老七,“别羡慕,改天我给你打一把比这把还要好的。”

“郡马爷,您说的是真的?”

“骗你我有糖吃么······”

又看木匣子里的四具机弩。

机弩的弩弓比弓箭短了不少,浑身漆黑,和林深印象中的机弩样子差不多。

只是,后世林深见到的机弩都是精钢制成,现在的么,自然都是竹木所制,射程不但比不上后世的钢弩,就连弓箭都比不上。

“也就占了个可以单手操作,近战倒是有威胁。”

林深琢磨琢磨,自言自语了两句。

换防,让已经开过动员会的护卫接替哨位,把所有刚才放哨的人召集在一起,再次进行动员。

这一次开的就快多了。

护卫们知道了金人的确切人数,都对干上一场抱有很大的信心。

“老沈,你觉得这一场,我们应该怎么打?”

动员会开完,就是确定战术的时候了,林深留下沈良和张老实,商量如何才能把这股金人灭掉,又能减少己方的伤亡。

留下张老实,是因为毕竟他对金人更加熟悉一点。

“郡马,若想要将这股金人的哨探全歼,小人觉得,我们得避免在马上作战。”

“金人人数是少,但我们的人也不多,若是骑在马上,想困住他们还真是难事。”

“若不能将他们全都留下,跑出去一两个,引来了别股的哨探就麻烦了。”

“还有,就算不比骑射,马战兄弟们也都不怎么在行,到时候别一口没咬下再崩了牙······”

“嗯,你说得对,我们还得分出人手保护妇孺,能投入战场的本就不多。”

林深点了点头。

扬长避短是任何战场上的参战方都要考虑的第一要务,只有最大化的发挥自己的长处,抑制敌人的长处,才能减少伤亡,获取最大的战果。

让敌人进入自己预设的战场和战斗节奏,那这场仗还没开打,就已经赢了百分之八十了。

可是怎么样才能避免马上作战呢?

“郡马,您看这样行不行······”

沈良提了两条建议。

一是诱敌。找两个马术好,身手利索的护卫,护着一辆马车先行,马车内暗藏人手。若金人发现后想捡便宜,四具机弩刚好派上用场,其他人只需在外围捡漏即可。

这样做,利用马车作为掩体,只要坚持一时三刻,后面的大批人马便可散开包抄,既能最大把握全歼敌人,又能减少伤亡。

当然,最大的困难是万一金人不上钩,则徒之奈何。

第二条则是跟在金人的后面,待晚上露营时悄悄摸进去肉搏。这样做把握更大些。但万一摸不到金人的尾巴,或在追踪过程中被金人发现,便成了打草惊蛇,偷袭战打成了遭遇战。

两条建议都有可行之处,但却都不完美,让林深一时间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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