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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失联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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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水顺着男人古铜色的肌肤淌过,额骨隆起天庭饱满,龙眉下的眼睛深邃而有神。

性感的唇角,带着两分痞气微微翘起。

高挺大鼻梁,整个人俊逸不凡,冷硬中带着几分血煞和爆发力。

浑身透着生人勿近的气息。

有股说不出的亦正亦邪味儿,但绝对是一个令许多女人着迷的男人。

男人想着在任务没彻底完成前,不能与外界联系。

他早已习惯长时间不与家人联系,从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他平时的工作很忙 ,根本没时间照顾两个养子,才将人送回老家交给父母照顾。

有父母照顾,他完全不担心两小子的生活问题。

父母是什么样的人,他非常清楚。

自收养战友的两个孩子后,王明轩便不打算成家。

王明轩一直有一个没说出口的心思,加上他不愿意将就过一辈子,才一直单着。

像他这种提着脑袋做任务的人,随时都有可能牺牲,成家只会给女方留下伤害。

女人和孩子,于他来说就是麻烦,哭哭啼啼不说还爱说人是非。

像驻地里的某些家属,成天不是打骂孩子,就是与邻居东家长西家短。

有时为了一根葱一瓣蒜,也能闹到领导面前解决,真真是麻烦精。

还有某些心气儿不顺的女人,将气撒在男人身上。

有些下属身上那一道道的抓痕,看得他都没脸。

要换他年少时的脾气,非两耳刮子抽上去不可,收拾不听话的人就得武力解决才行。

王明轩内心来说是不喜欢小孩子,收养战友的两个孩子只是临终嘱托。

在此之前,他都是按月寄钱去战友老家。

一次任务后经过战友老家,想着顺路去看看两个孩子生活得怎样。

没想到两个孩子活得不如狗,成天被堂兄弟欺负不说,还挨打挨骂没饭吃瘦成一把骨头。

两个孩子每月十块钱的抚恤金和他寄的十块钱,全被亲叔伯贪没,没一分用到他们身上。

他若是再晚去几日,只怕给两孩子收尸的人都没有。

一气之下将肖家人送去坐牢,两个孩子没有更好的去处。

他也不放心交给别人,只得收养在自己名下。

也正好堵了家里人的嘴,他自己也落得个轻松自由。

一心扑在工作上的男人,成天除了任务就是训练。

哪里有时间照顾孩子,再说他也没那个耐心,才不得不将人送回老家。

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娶妻生子,他也不着急,反而对主动接近他的女性像寒风一样。

刮跑一个又一个,名副其实地成了‘老光棍’,连领导安排的相亲也是搅黄一次算一次。

因此,成了军中的老大难问题。

王明轩抬头迎上耀眼的阳光,恶趣味地觉得与领导斗智斗勇的日子挺不错,为枯燥的生活平添两分乐趣。

殊不知,老家有巨大的惊喜在等着他。

不知他又该如何应对。

林珑换上她的新补丁衣服,与家中的七个小孩儿出门溜达,再顺带摘些野菜。

一条两米多宽的碎石子路从村中穿过,两边都是海草石墙房。

分布在碎石子路两边的房子错落有致,一些黑不溜秋的小孩儿坐在门口玩贝壳、跳房子。

见到林珑一行人时都好奇地打量着,有那胆大的则跑过来加入。

或许是因为海边那一战,林珑被村里的小孩子都记住了。

这些小孩子一点儿都不怕她,更有胆大的小孩子想来牵她的手,却被肖元思和王建宝赶走。

两小家伙一出门儿,就独霸了林珑的左右手,根本不允许别人靠近。

漂亮后娘和二伯娘,是他们家的谁也别想靠上来。

两小屁孩子,小小年纪便显露出很强的独占欲。

林珑见两人小,也不跟他们计较,再多的要求肯定不会同意。

“二婶,这是大爷爷家。”

充当解说员的王建兵,指着村子中央一个院子道。

“第二家是三爷爷家,再过去是堂爷爷、叔爷爷。”

王建兵一阵叭啦,林珑一听王庄十户有八户都能扯上亲戚关系。

她一时将名与人对不上号,只能以后慢慢认人。

这一步是早晚都要经历的,总不能住在一个村子里,连有哪些人都不认识吧!

林珑从半敞开的院门往里看,每家的房屋布局都差不多。

但也有条件好些的人家,院子大且房间多,如大伯家就比较大。

林珑目测有五百平米大,里面还有一块菜园子,非常方便。

不像王家的菜园子在屋后,要摘菜还得绕到后面去。

林珑脑中闪过一个主意,也不知行不行,得问过娘才知道。

村中有一口古老的水井,上面有打水的轱辘。

这还是她第一次见这样的井,对此是非常好奇。

还专门站到井边一探究竟,黑黝黝的井口一眼望不到底。

站在井边一股凉意从井底升起,很是舒爽。

【看来井边成为聚集地,不是没有道理,】

轱辘摇起来不是很重,但那是在没有打水的前提下。

林珑想试试打水,却苦于没有现成的桶,只能望井兴叹。

旁边有一棵歪脖子柳树合抱粗,柳树周围光溜溜的,根部的皮都被磨光了。

林珑估计这口水井边,是村人八卦的好地方,她以后也可以来此凑个热闹。

远山近树。

依山而建的王庄,背后是一座连绵的大山。

山脚下以石头居多,还有被开采过的痕迹,林珑明白这是村里人建房的材料。

她无法想象那些石头是怎么开采出来的,只知道后世建房不是混凝土,就是青砖。

如墨家庄园就是传承上百年的院子,一水儿的青砖古建筑。

恢宏大气且古色古香,亭台楼阁假山流水,一直是她喜欢的建筑。

来到这个时代,林珑也只能在心里想想。

深知这辈子想住上大房子,怕是有得等了。

至少二十年之内不能有,否则就是与人民作对,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她还是很珍惜来之不易的小命儿,苟着就苟着,总会有机会过上好日子。

不过,海岛空间里有好些山间楼阁,可以挑两处布置一二。

想得很美好的林珑,根本没去考虑眼下物资全靠凭票供应的问题。

因为,她还没真正认知到这一点儿,更是无从去了解这个时代。

“建兵,那座山有名字吗?

一眼望不到头,山里肯定有不少好东西吧!”林珑跃跃欲试地道。

此时的林珑,对啥都好奇不已,什么都想亲自去尝试一下。

典型的一无知加好奇宝宝。

“二婶,这座山可大了。

俺爹说以前打鬼子的时候,村里人都往山上躲。

山里有野鸡、野兔、野猪、獾子、狼,还有很多野果子,可好吃了。

山里的肉更好吃,我还是过年的时候吃过猪肉,那才香得嘞。

对了,俺爹还说有人参嘞,一根人参能卖不老少钱嘞。”

王建兵兴奋地比划着,口水飞溅。

好像他说的那些东西都见过,更是吃过。

“还有哦,俺们都叫这座山为鳌山。”

“有野鸡、野兔和人参啊!”

林珑眼睛一亮,没骨气地咽一下口水。

曾一点不重口腹欲的她,一提起肉也情不自禁地流口水。

真不是她本意,全是这具身体在作怪。

林珑才不承认是她自己想吃猪肉,一想到海岛空间里也有好些人参。

可惜的是年份太高,不好拿出来。

既然山里有人参出现,那她是不是可以借机搞事儿呢!

最好能弄到几只野鸡、野兔,养到海岛上。

海岛周围的空地,目测有上百亩,养几只野鸡、野兔完全不成问题。

林珑没想过养猪这类大型动物,最主要的是她没办法弄到嘴里吃。

里面最缺的就是陆地生物,有了野鸡野兔,她就可以实现肉蛋自由。

想到此,林珑高兴得两眼弯弯,摩拳擦掌地准备大干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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