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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怪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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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明天关门大吉的杂货店里,成宇正躺在柜台旁边的摇椅里小憩。

“哐当!”

门被踹开了。

成宇挪了挪盖在脸上的报纸,半睁着眼,看到来人是一个带着墨镜的卷毛壮汉,懒洋洋的说了一句:

“欢迎光临!”

“欢迎光临?嘿嘿,很抱歉,我是来抢劫的!”

墨镜男掏出手枪,对准了成宇。

“照样欢迎,最起码你是个人!”

-_-||“……什么意思?”

“本店已经两个多星期没进来人了,你是我这个月看到的第一个两条腿走路的活物。”

“少特么废话,把钱都给老子拿出来。”

“钱?我已经快忘记它长什么样了。

货架上有一个唐三彩的瓶子,不过我要提醒你,那是假货,哄傻子的。

旁边还有一个缺了一只眼睛的不倒翁,你可以随便抢。”

墨镜男一怔,感觉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他提高了声音,强调道:

“喂,老子是来抢劫的!钱呢?我只要钱,把钱统统拿出来!!”

“自己去柜台的抽屉里找,我懒得动。”

成宇懒懒的侧过身去,将报纸把脸完全盖住。

这反倒让墨镜男不知所措:“大哥,我手里拿着枪呢,你好歹给我点面子行不?”

成宇:“……”

“MD,老子抢劫了半辈子,第一次见到你这样的受害者。”

“谁是受害者还不一定呢。”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先慢慢抢,我再打个盹儿,抢得干净一点,省得我收拾了,临走时别忘了把门关上。”

“你脑子指定有病!”

墨镜男最后说了一句,朝柜台走去,拉开抽屉,一枚五角钱的硬币醒目的呈现在眼前。

“你特么耍我?!”

墨镜男大怒,回身一转,枪口顶住成宇的太阳穴:“嘿嘿,你怕了吧?

想哭了吧?

有没有一种小便失禁的感觉?

到了阴间你再尽情嚎啕吧!”

成宇泰然自若,哼笑了一声,道:“伯莱塔92F,枪是好枪,人却是个2B。

如果你饿了,我到是可以请你吃一根香肠。”

成宇话音刚落,墨镜男手中的枪瞬间变成了一根香肠。

与此同时,成宇手里把玩着那支手枪,自言道:“这应该是我收到了第九把枪了。”

说完,随手一丢,手枪落进一旁的垃圾桶里。

墨镜男骇然,一头扎进垃圾桶,一边口吐芬芳,一边疯狂的翻找手枪。

突然,他翻出了一沓钱,足有一万多块。

墨镜男喜出望外:“发财了!垃圾桶里居然翻出了这么多钱!”

成宇翘起二郎腿,道:“既然你发财了,再给你来个美女如何?”

墨镜男愣了一下,可能是没反应过来。

刹那间,墨镜男手中的钞票消失,一个身材妖娆的金发女郎出现在他的怀里。

墨镜男一脸欢喜,抱起女郎一顿狂吻,并道:“喂,老子好久没吃大餐了,我要和美女共进晚餐,给我弄点吃的。”

“可以!”

成宇起身,淡淡一笑,女郎瞬间变成一头肥猪,“这是做烤全猪最好的食材,你可以把它带走了。”

墨镜男把肥猪一扔:“他特么耍我!你小子到底是谁?”

“我乃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女人见了流鼻血,男人见想自杀的天下第一帅,来自异世界的魔术师!”

白文虽然点着头,表示赞同我的观点,但是他一直在看表,开始坐立不安起来,他边起身边道:“可以这么说,总之,你一定要保存好它,对了,我们对他进行过全面观察,它不需要进食,也无需氧气,更奇妙的是,它除了高温之外,可以适应任何环境……”

伊凡想发问,白文却心事重重地道:“我该走了,我不能在这久留,我得尽快离开――”

白文边说边向门口走去,伊凡莫名其妙地喊了几声,但是他已经夺门而去,再也没有回头。

白文的匆忙离去让伊凡疑惑不解,他看着这个诡异的生物,心里想到,蓝教授的死肯定与这个生物有关,也就是说,杀死蓝教授的人目标是它,然而,这个怪物现在却在自己的手里,而白文又仓皇而去,那么,想得到这怪物的人,岂不很快就会找到这里?

想到这,伊凡哀叹道:“教授,你给我弄个美女来不好吗!干嘛要给我弄个怪物来?”

伊凡没有迟疑,他迅速封好钛合金的盒子,把他埋在了院子里的矮松下面,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

次日早晨,王队长就打来了电话,电话里王队长骇然地道:“经过技术人员的排查,撞死蓝教授的车子上并未找到任何遥控设备,或者任何可疑装置,由此看来,此事恐怕会涉及到非人类的超能异术。还有,那个盒子是空的,里面什么都没有,伊凡,你还是来一趟吧。”

伊凡挂断电话便驾车向警局驶去,刚驶出不久,自马路的一侧突然闪出一道黑影。

这时,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似乎震惊了天地,引来无数的目光,当伊凡的脚几乎把刹车的踏板踩到车子底盘的下面,他才看清,原来是一个蓬头垢面身形消瘦的男人,这个人看上去应该比自己大几岁,但是,他拖沓的外形给人的感觉像是中年大叔。

他正拍击着车子的引擎盖,神情痛苦地嘶声叫嚷:“让我死,为什么不让我死?为什么?”

处在惊吓中的伊凡终于有了反应,他看到那个人能有如此大的气力叫嚷,应该不会有事,他深吸了一口气,又慢慢吐了出来,此时,他不用看后视镜,就可以想象到自己的脸应该还是绿色的,他想下车,但是他的腿除了颤抖根本无法移动。

此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那个男人仍在狂叫不休,伊凡无奈地下了车,气愤地瞪着他,正要开口,那个人却看似无心地说了一句让伊凡震惊至极的话――

那人狂叫道:“为什么不让我死,我不想再杀人了,”他抓住伊凡的手臂,神经质地瞪着他,牙齿在打颤地道:“我已经杀了十一个人了,我杀了十一个人了,极速飞车,就这么无情地撞了过去,撞了过去……”

那个人说到最后,眼神里充满了自责,纠结地蹲了下去,失声痛哭起来,围观的人都认为这是个碰瓷儿的神经病,在说疯话,然而,震惊不已的秘方却骇然地张大了口,瞪着他,他想让他把话说明白点,但是看到这个人疯疯癫癫胡乱叫嚷,很难控制他的情绪,伊凡没有多说,他直接把他拉到了车上,一脚油门,绝尘而去。

伊凡在后视镜里看到那个人平静了很多,但是他的目光散乱,嘴里仍念叨着那句话:“我已经杀了十一个人了,我已经杀了十一个人了……”

车子开了近半个小时,终于停了下来,那个人已经念叨的口干舌燥了,也闭上了嘴,伊凡回头看着他莫名地问:“我知道你不是疯子,如果是,我也不会把你带出来,说吧,你是谁?为什么要自杀?你撞死了谁?”

那个人直直地瞪着伊凡,双唇微颤,他慢慢地开口道:“救救我,我真的不想再杀人了――”

伊凡疾声地道:“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那个人双手在脸上抹了一把,深呼吸了一下,才道:“我能不能拜托你一件事,去我家,去了之后,你会明白一切的。”

听到他这么说,伊凡真的以为他是个神经病,有什么不能在这说的,干嘛要去你家?但是,伊凡不得不承认,这个人之前的话的确极大的引起了他的好奇,他看着那个人问:“你家在哪?”

“城北有一座老别墅,那就是我家。”

这时,王队长的电话再次打来,伊凡搪塞地道:“王队长,我这边有点要事需要处理,办完之后一定过去。”

不久,伊凡的车子停在了一片旧小区的前面,这里的确是太陈旧了,周围的植被繁杂,野草横生,由于整片小区早在几年前已经搬迁到新开发的地段,所以这一片变得异常荒凉,虽然如此,这里还有一些住户,毕竟这里的房价要便宜很多。

伊凡吁了一口气问:“哪一栋是你家?”

那个人抬手指了指靠左边的那栋,伊凡随着他指的方向望了过去,那栋别墅是所有的建筑里最独特的一栋,因为其它的建筑都有翻新或粉刷过的迹象,只有那一栋保留的上世纪二十年代的风格,如今算来也有近百年的历史了。

来到大厅,伊凡诧异之至,里面与外面简直是两个世界,站在别墅外面以为自己身处一片废墟之中,可是进入别墅,却感到了一派富丽堂皇,无论是华丽的装修,还是典雅的陈设,无不让人叹服。

整栋别墅共有三层,足有四百平方公尺,这样的一栋别墅倘若放在市中心,价格一定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天文数字,可是这里无异于荒郊野岭,纵然再雍容华贵恐怕也不会有升值的空间。

那个人走了过来,他与伊凡互望了一眼,神情严肃地道:“看到了吧,就是这栋别墅让我几度轻生,但诡异的是,我尝尽了种种办法,却都没有死成――”

伊凡费解,但是他没有开口,只是在等待他继续说下去,那人又道:“我叫钱墨,七年前继承了这栋房子,确切的说,我是一个孤儿,在我很小的时候,一个名叫钱之良的爷爷收养了我,这房子就是爷爷留给我的。”

“但是,我们并不住在这里,我们一直生活在农村,因为爷爷的家教严格,传统的观念很强,我虽然知道有这么一栋房子,却从未进来过。”

“直到爷爷去世之前仍然坚持不让任何人进来,现在,没有办法,老家的房子已经拆迁了,既然法律上我名正言顺的继承了这栋房子,自然要住在这里了,所以顾不得爷爷曾说过的话了。”

伊凡听完了钱墨的叙述,心中感慨,这么好的房子空着不住岂不是暴殄天物吗?后来,秘方才明白,钱老爷子不让其他人住的原因,那时,他也深深的体会到,这房子有多么的诡异,多么得吓人了……

伊凡指了指楼上,他的意思是:可不可以去上面看看?

钱墨领会到了伊凡的意思,他连忙点头,做了一个“请随意”的手势,两个人朝楼上走去,由于年代的原因,这房子里的楼梯还保留着老试的制作风格,现在走在上面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这种声音让人不忍心或者不敢再去迈下一步――

原因有两点,第一:害怕把这古老的楼梯被踩坏了;第二:这种咯吱的声音随着脚步的向前推移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总之在习惯了现代化的建筑后再来体验这种感觉的确怪怪的。

转眼来到了二楼,二楼的大厅与一楼相比,装饰的风格完全不同,如果说一楼的装饰能代表清朝的一个时代,那么二楼则让人领略到德意志时期的欧洲风采,无论是图案饱满的壁纸还是金光闪闪的流线,无不让人有一种穿越的感觉。

伊凡诧异之至,如果从外面看这栋房子,大多数人,甚至所有人都会认为这是一栋过了时的,老旧不堪的房子,然而,里面却是另一个世界,一个让人流连忘返的世界……

就在伊凡对这里赏心悦目,感叹不已的时候,他突然注意到了一个不对劲的地方――

在大厅左侧,正对着走廊的地方有一面立钟,立钟很大,相当于一个成年男人的高度,这是一面制作精良的钟表,无论材质还是手工都相当考究,但是,让人感到最怪异的是,这面立钟所在的位置与整个大厅的设计极不相称,仿佛这面钟是突然出现的,以至于让人觉得它十分醒目。

然而,这面钟的外框材质以及颜色与造型又与其它的陈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因为立钟的外框有着极浓厚的东方味道,感觉它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它应该安置在一楼――

伊凡看着这面立钟,正想的出神,钱墨走了过来道:“很奇怪是不是?”

伊凡莫名地问:“你在这里住了多久?”

伊凡当然不知道钱老爷子什么时候去世的,他这么问的目的是,如果钱墨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了,他应该早就把这面立钟挪到更合适的位置去,倘若换做自己,肯定会这么做。

钱墨的回答让伊凡很诧异,他的声音也变得诡异起来:“十一天,确切的说,我已经在这睡了十一个晚上了。”

伊凡皱了皱眉,记忆里这个人似乎说了很多次“十一”,他曾多次提到自己已经杀了十一个人,他在这住了十一天,杀了十一个人,难道,他住在这的时候每天杀一个人?

今天是第十二天,难道,自己就是第十二个将要被杀的人?

想到这,伊凡心里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老天,自己是不是昏了头?居然莫名其妙的跟着一个杀人犯来到了他的住所――

就在伊凡想得出神的时候,立钟突然发出了声音,以至于吓了他一跳,他看了看手表,时间正好是早上九点。

其实,立钟整点报时是很正常的是,但是,当钟声敲响到第九下时并未停息,而是接着第十下,直到第十一下的时候才停了下来,这让伊凡诧异之至,他的第一反应是钟表坏了,至少整点报时的这个装置坏了,不然怎么会敲了十一下?

伊凡莫名地向钱墨望去,但是他骇然地看到钱墨的脸上露出了诡异而阴森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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