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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机灵魔宫里最靓的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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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林外,宿欢微微一抬手:“来呀, 请两位仙君回去。”

林信连忙道:“不了不了, 我和我朋友还要回仙界去的,就不在这儿长住……”

宿欢回头看他:“林仙君, 现在是在我魔界的地界, 本座乃是魔尊手下左护法。你一个仙君,修为不高, 还被魔气压制, 能走出多远?若是被旁的妖精抓去, 炼作鼎炉, 本座可舍不得。”

听闻此言, 林信与栖梧对视一眼。

她说她是魔尊手下左护法, 而玄光镜又正好在魔尊手中。

栖梧朝他微微点头,意思是,那倒不如跟她回去。

说得倒轻巧。林信一个眼刀飞过去,感情被看上的“小九”不是你。

思忖了一会儿,林信也还是点头应了。

其实宿欢说的也对, 此时几百个人围着他二人,就算他二人勉强冲出去了,再遇上别的什么, 也无力应付。

草木动物成精,修行成仙或入魔,仙界与魔界对立千百年。

魔界混『乱』邪恶,有的魔物抓仙君来, 扒皮抽筋,炼作鼎炉,是常有的事情。

总归是过几日才“成婚”,林信想着,只要在这几日里,找到玄光镜,然后逃跑就行了。

他答应了就好,宿欢笑笑,抬手招呼手下:“来,先送九郎君和他的朋友去我宫中。”

合欢花藤一族,幻做人形,俱是女子。

两个红衣女子上前,朝林信一抱拳:“仙君请。”

“嗯。”

一个仙君,勇闯魔界,才进来就被一群合欢花抓去做郎君。

而且还是第九个。

听起来就很丢人。

林信与栖梧达成共识,绝对不把这件事情说出去。

然后林信迅速调整状态,开启外交模式。还没多久,就与那两个红衣女子交上了朋友。

林信趁机打探消息:“两位姐姐,不知我们大人是?”

“我们大人是合欢族王,也是当今魔尊的左护法。合欢一族如今的风光,全都仰仗我们族王。”

“那……”

两个女子领着他与栖梧二人,再走过一片黑雾弥散的树林,瘴气遍布的山崖底下,停着三只大鹏鸟。

林信『摸』『摸』鼻尖,真阔气啊。想他堂堂仙君,还是驾云出行。人家魔界就已经驯化大鹏,用大鹏来当坐骑了。

“仙君请。”

林信点点头,走上前,在大鹏鸟的背上寻了个避风的地方坐下。

待坐定后,其中一个女子,摘下腕间合欢花纹的银铃,往空中一抛。

极远处的魔宫,也隐约传来这样的银铃声音。大鹏鸟嘶鸣一声,展翅上路。

林信继续问道:“两位姐姐,那大人她此番出行?”

“哦,是尊上派大人前往雾林巡查,大人便点了兵来。巡查还未结束,所以大人让我们先带仙君回去。”

林信了然地点点头,心下有了计较。

大鹏展翅九万里,不消多时,便到了魔界都城。

林信往下看了看,只看见黑云覆盖下,乌『色』砖瓦垒成一座城。

魔界都城理当建在魔气最深厚处,这股气息与林信身上的仙气格格不入,甚至互相冲突,容易搅得他心神不宁。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不爱来这里玩儿。

很快便到了魔宫,林信低头看着,暗自将魔宫布局记在心里。

鹏鸟落地,两个女子一左一右,站在他身边,将他与栖梧送入宫殿边的一座独立小楼里。

“仙君暂且就住在此处,待大人回来,再为仙君安排。”

“多谢。”

两个女子给他端来热水与巾子:“仙君梳洗梳洗吧。”

他裹着一身黑袍,面上还糊着胭红的合欢花汁,狼狈得很。

林信又道了声谢,半解开衣袍,拢了拢头发。

才将脸擦干净的时候,有个人推门进来。

来人十六七岁的少年模样,若是妖魔,也不过一百来岁。看起来年纪小,眉眼之间却是藏不住的锐利。

看向林信的目光带有探究的意味,待看清楚他的模样之后,就化作了敌意。

伺候的女子解释道:“仙君,这是大人的八郎君,胡衡。”

她又对胡衡道:“衡公子,这是林信林仙君。”

胡衡偏了偏头,目光仍旧落在林信的面上,勾了勾唇角,道:“原来你就是林信,久仰。”

林信一懵,这人也认得他?

他朝林信一抱拳:“幸会。”

林信回了礼:“幸会。”

说完这话,胡衡便转身离去,留林信一个人一头雾水。

侍女好心解释道:“衡公子是大人前些日子带回来的,这段日子很是受宠,应该是怕仙君争了宠……”

那倒不必担心。

完全不用担心!

但是林信皱了皱眉,胡衡那副模样,他看得清楚。

一开始目光探究,分明是把他认作了别的什么人,后来看清楚他的脸,知道他不是自己要找的人,才变了眼神。

他想不明白,也没有深究。

转过头,拉着两个伺候的女子聊天儿。

“姐姐,你们这衣裳是蜘蛛丝织的吧?好酷哦。”

“姐姐,你们用的头油是广寒宫月桂树的吗?好滑哦。”

“姐姐,你们这钗子是不是黑石磨的?好黑哦。”

和姑娘家聊这个,永远不会惹人厌烦。

更何况林信是见过六界美人的——还见过六界美人上妆。

两个女子笑得花儿似的,一左一右在林信身边坐下,与他讲起梳妆打扮的技巧。讲到激动之处,还会拿出自己珍藏的东西与林信分享。

栖梧没见过这场面,站在一边,惊得久久不能回神。

打进敌人内部,还带这样儿的?

*

把林信带回来的宿欢大人还在雾林巡查,没有回来。

暮『色』四合,林信与两位姐姐约定好,明日继续聊天儿,然后将她二人送走,合上了小楼的门。

他从袖中掏出两张符咒,贴在门扇上——倘若有人擅自闯入,他即刻就能知晓。

林信一拢头发,将自己变作与两个伺候的女子、一模一样的装扮。

他对栖梧道:“你留在此地,不要走动,我出去探探玄光镜的消息。”

栖梧这才知道,他拉着人家,东拉西扯地聊首饰、聊衣裳算是怎么回事。

合欢花一族的姑娘们,一身蛛丝编织的暗『色』衣裳,头油是月桂花的,钗子是黑石磨的,眉心或颊边用红颜『色』描着花纹,眼尾唇上也各自有一抹殷红。

最最重要的是,合欢花姑娘们,都有一股妖异的气质。

林信一改以往大大咧咧的“六界之友”作风,一挽衣袖,连眸中神『色』也沉了几分。

栖梧从没见过这种套路,看得都惊呆了:“你也太熟练了吧?”

“唯手熟尔。我编《六界美人榜》的时候,看过多少美人上妆?”林信照了照镜子,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儿,“所以我一直觉得,那些男扮女装的被看出来的,除了先天条件限制,就是他们的功夫不到家。”

林信玩笑道:“扮姑娘家,连指甲都不染,哪能算是扮姑娘家吗?这是不尊重姑娘家。”

他一敛裙摆,从小楼里的窗子里翻出去。

今晚我就是魔宫里最靓的崽。

*

天『色』渐晚,魔界因为魔气笼罩,常年都是阴沉沉的。

林信拖着裙摆,大大方方地走在魔宫里。

所幸他来时就将各处都记得差不多了,也不至于『摸』黑在这里打转。

不过,抛开魔界与仙界的成见,作为一个点星灯的小星官,本着职业道德,林信深深地感受到——

给魔界建立灯烛系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他从袖中掏出一张用来寻宝的符咒。

因为魔界魔气压制,仙君所用的符咒在这里只亮了一瞬。

这一瞬也足够给他指明方向了。

他循着符咒指明的方向走去,径直到了一座宫殿前。

殿中没人,他轻手轻脚地推门进去。

看模样,这里不知是谁的寝宫,林信有些怀疑,谁会把玄光镜这种宝贝放在寝宫里?

难不成,魔尊扶归把玄光镜当做普通镜子,送给某位宠妃了?

还真是荒『淫』无道啊。

他看了看四周,果真看见殿中案上,有一面铜镜。

还没来得及验证,一股很浓的魔气向这里靠近。

仙君对魔气的感知总是强一些。

相应的,魔君对仙气的感知也很敏感。

林信转身要逃,忽然想到这一层,心想或许外边人早就发现他了,这时候跑,只怕要被一掌拍在地上。

他想了想,反正他扮成了合欢族的姑娘,索『性』捧起案上冷了的茶盏,大大方方地就要走出去。

与那魔君撞了个面对面,林信低着头,行了个礼。

擦肩而过。

那魔君回头看了他一眼,抬手将他拦下,微微皱眉,却道:“林仙君,上回在天山,林仙君还没告诉本尊,木乃伊是什么。”

上回在天山,林信帮何皎把受重伤、化作原形的秦苍带出去,才走出多远,就遇上一只黑虎化魔将他们拦下,林信随口胡诌,说要把秦苍做成木乃伊。

后来秦苍向他解释,那是现魔尊在追杀前任魔尊的遗孤。那魔君就是现任魔尊扶归。

原来真的是他。

林信眼珠一转,笑着抬起头,道:“你知道我是林仙君,你还敢拦我?上回一掌把你打飞出去的顾仙君,马上就来找我了,你还敢拦我?”

扶归面『色』一沉,显然是想起,上回被顾渊轻轻一掌推开的不愉快的情形。

林信把藏在衣袖里的“鱼鳞”拿出来,在扶归眼底转了一圈:“看,顾仙君和我的定情信物,他马上就来了。”

他嘚瑟地挑了挑眉,还补了一句:“他超强的。”

趁着扶归还没反应过来,也仗着他不敢拦他,林信神神气气的,抱着手就走了。

一走出扶归魔气压制的范围内,就撒丫子狂奔。

我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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