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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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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夜十二点, 沈明渊来到一家地下酒吧, 要找一个刘明的男人。

  刘明是外地人, 高中学历,没正经工作,以干小偷小摸为生。

  沈明渊实习的时候曾抓过他一次,拘留了十多天,脑中对他留下点印象。今晚来找他不是因为前尘旧事,而是为了完成盛钰吉的一份委托。

  她让他帮忙打听一位叫唐天明的男人,三十六岁,以前在某偏僻山区的中学支教, 不知道还在不在。

  盛钰吉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哪怕身份是私生女,接触的人也都非富即贵, 怎么会认识这样一个人?

  沈明渊倍感好奇,问过她找他做什么, 是什么关系。她不肯说,只让他找到那人的所在,甚至没说要带他回来见她。

  她什么也不肯透露, 沈明渊便决定找着了再说。今天店里生意很好, 他忙到十一点才离开,打电话给刘明得知他在此地,就找了过来。

  刘明没什么本事,但巧合的是,他的老家就在盛钰吉所说的那个偏僻山区, 还在唐天明任教的地方念过高中。

  酒吧里乌烟瘴气的,沈明渊不想进去,站在后门小巷子里,打电话让刘明出来。

  夜风有点凉,刘明穿一件脏兮兮的短袖T恤,染一头黄毛,缩肩弓背,一出来就给他递烟。

  沈明渊没接,冷冷地问:“我说得那个人你认识吗?”

  “认识,我还特地打电话问过老乡,那个叫唐天明的人就是我高中的老师。大学生,有文化,大家都很喜欢他。”

  “他也教过你?”

  “那倒没有,他教得是尖子班,我哪儿进得去。”

  “我让你弄到他的联系方式你弄来了没?”

  刘明从牛仔裤的屁兜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烟壳纸,上面用蓝色圆珠笔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串手机号码。

  沈明渊接来看了眼,收进口袋里,对他点点头打算离开,背后突然开来一辆面包车,车上跳下四五个男人。

  看清他们的脸,他不禁抖抖眉梢。

  真巧,当年他出学校办得第一件案子是个强.奸案,就是这几个人干的,被他亲手送进监狱判了刑,如今居然已经出来了?

  那些人也认出他,目光不善地看着,吹了声口哨。

  “哟,这不是咱们的老熟人沈队嘛,我们哥几个一直想对您亲口说声谢谢,多亏您当年教我们重新做人,我们现在才会混成这个德性呢,哈哈。”

  说话的人笑得露出一口烂牙,沈明渊也笑,手却不动声色地摸向后腰。那里常年备着一把军刀,防身用。

  罪犯出狱后报复警察或法官的事可是层出不穷,今天恐怕要落到他身上了。

  刘明胆小,看见这架势赶紧躲一边去,预备着见血后喊人。

  谁知那些人说完这句就匆匆进了酒吧,像是有急事。

  沈明渊看着眼前那辆破旧的面包车,一把将刘明抓到身边,低声问:

  “你见过他们是不是?知不知道他们如今都干些什么?”

  “知是知道,不过您千万别说是我说的。”

  “废话。”

  刘明左张右望,最后鼓起勇气做了个手势,分别指了指左胸右胸,然后双手往头上一罩。

  在业内这代表着一种身份——人贩子。

  而且是专门拐卖妇女去大山里的人贩子。

  世界上总有些肮脏的老鼠,在不见天光的阴暗处干些谋财害命的苟且勾当。

  沈明渊刚从警校出来时,曾立志要把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罪犯一网打尽。然而还不等他完成目标,奶奶就查出癌症。

  当年的愿望已经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如今的他只是一个餐饮公司的二老板,任务是好好打理生意,回报盛钰吉,而不是插手这些与他无关的事。

  沈明渊放走刘明,自己坐上停在另一边的车,发动车子时看见面包车里突然抬起一只雪白纤细的手拍在玻璃上,五根手指头印得清清楚楚。

  那只手有点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沈明渊开车开了十多分钟后,天空响起一声惊雷,令他虎躯一震,想起了对方是谁。

  盛钰吉!

  没错,肯定就是她的手!

  她怎么会在那些人的面包车里???

  沈明渊想到他们的身份,脑中警铃大作,只剩下一个念头——把她救回来!

  车在单行道上,他顾不上有没有违规,直接一个加速摆尾调转车头,逆流而上,开回酒吧。

  赶到时恰好看见面包车驶出去,连忙跟上。

  对方似乎发现了他,也开得很快,而且得益于深夜路上没什么车,一路畅通无阻。

  电闪雷鸣,漆黑的天空下起了雨,雨刮器发出声响,路边路灯的光芒变得朦胧。

  沈明渊当年追杀人犯时都没这么紧张过,握着方向盘的手心不停冒汗。

  对方加快车速,马上要上高速了,他必须在那之前拦住他们。

  一脚将油门踩到底,眼看就要追上面包车时,对方却突然来了个急刹车,车轮在柏油路面上摩擦出刺耳声响,几乎冒出火光。

  他停下车查看究竟发生了什么,只听得车内传出几声惨叫,接着车门被人一脚踹飞,落进五六米外的绿化带里,男人们头破血流地滚了出来。

  雨已经下得很大了,铺天盖地,遮蔽视野。

  面包车正好停在一盏路灯下,灯光照着车顶,宛如舞台上永远跟随主角的光束。

  隔着一层窗玻璃,沈明渊看见一个黑发白衣身材纤细的女人走下来,站在车边对着他抬起头,苍白的小脸只有巴掌大。

  两人之间隔了十多米的距离以及重重雨帘,他却无比清晰地感受到对方腾腾的杀意。

  他打开车门,没带伞,跑到她身边脱外套给她披上。

  “那些人怎么了?你打的?”

  盛钰吉没回答,像只排外性极强的凶猛野兽,冲着他的脸就是一拳。

  他闪身躲开握住她的手,浓眉紧蹙,“你不认识我了?我是沈明渊。”

  沈明渊……她好像记得这个名字。

  麻醉剂的效果没有彻底消退,盛钰吉的大脑眼睛耳朵都木木的,侧过脸贴在他脖子上,嗅嗅他身上的味道,确认是自己熟悉的人后,身体一软倒在他怀里,再度晕过去。

  这件事未免也太诡异了,她怎么会被人绑架?又如何凭一己之力把那些人打倒?

  男人们仍然躺在地上痛得爬不起来,沈明渊发现她浑身都湿透了,皮肤冰冷,怕她生病,就连忙把她抱进车里用外套裹好。接着打电话给前同事,让他们过来收场,最后才发动车子。

  踩下油门的前一秒,他迟疑起来。

  该把她送去哪儿?医院还是别墅?

  鉴于情况复杂,他决定先让她醒来再说,就把她带去了自己的家,那一套父母留给他的老破小。

  进门后他把盛钰吉放在床上,为她裹了层厚厚的毛毯。

  隔着毛毯闭上眼睛,他把她的湿衣服脱掉,又盖上一层厚棉被。

  家里常备药箱,他为她泡了杯板蓝根,喂她喝下。

  温暖的液体灌进胃里,她身上的冷意总算一点点散去,皮肤恢复血色。

  没有受伤,也没有发烧,脉搏和心跳都很正常,应该是没事了。

  沈明渊放下心,知道自己现在该尽快联系她四哥,免得家人担心。但是看着她尖尖的小脸和湿漉漉的头发,怎么都挪不动脚步,只想静静地看着她。

  过了会儿,盛钰吉睫毛颤了颤,缓缓睁开眼睛,茫然地看着他。

  “你醒了?感觉怎样?”沈明渊问。

  盛钰吉没回答,只觉得身体无比燥热,口中翻来覆去念着两个字。

  蚂蚁!

  她再也不要用兵蚁的阳寿了,性子太野,根本压不住!

  可是现在去哪儿找代替品?她踹掉被子,只披着一床毛毯下了地,趴在地板上到处找活物,心想哪怕是蚊子也行。

  偏偏找了半天,只看见一只黑黝黝的大蟑螂。

  蟑螂的背壳反射着油亮的光,趴在垃圾桶的一根香蕉皮上,触须不停摆动。

  盛钰吉闭着眼睛伸出手,想捏死它,但是一想到自己成为它后,很可能就要与垃圾和下水道为伍,便无论如何都下不去手。

  完了,她不想当疯子,也不想住下水道,要不还是死掉算了吧……

  接近绝望之际,厨房里传来一声“咯咯哒”。

  意识到那是什么叫后,盛钰吉蹭得一下跳起来,冲进了厨房。

  沈明渊看得目瞪口呆,追过去说:“那是我买来给奶奶炖汤喝的老母鸡……”

  话未说完,盛钰吉已经拧断母鸡的脖子,抱着它晕倒在地。

  深红色的毛毯从她身上滑落,堪堪盖住下身,露出一大片雪白的背脊和纤细的腰肢。

  乌黑的秀发盖住肩膀和半张脸,她看起来就像一个误坠凡尘的仙子,美得惊心动魄。

  沈明渊情不自禁地咽了口唾沫,心脏在胸腔里狂跳,屏住呼吸走过去,用毯子将她裹好,再次抱回床上。

  盛钰吉轻得不像话,四肢纤细得仿佛一折就断,该丰满处却一点也不贫瘠。

  隔着毛毯他都能够感觉到她的柔软,宛如有魔鬼附在他耳边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他把她放到床上,用力咬着下唇,眼神像是生了根,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万籁俱寂,美人当前,是最好的机会。

  沈明渊的手抬了又抬,终究是伸不出去,无法昧着良心乘人之危。最后狠狠抽了自己一耳光,让大脑恢复清醒。

  他帮她盖好毯子,捡起地上的衣服,洗干净拿出去晾晒。

  接着又回到房间,查看她有无异常。

  盛钰吉晕倒得毫无征兆,身体情况却还不错,看起来就像在熟睡,殷红的嘴唇微张着呼吸。

  沈明渊原来是个刑警,学侦查专业,最擅长的就是利用那些不起眼的蛛丝马迹,找出罪犯破案。

  盛钰吉的晕倒、杀鸡、再次晕倒,一系列奇怪举动背后肯定是有原因的。他怀疑是不是那帮人给她下了药,导致她精神失控,于是检查了她的脉搏心跳和体温,发现只有体温稍高,其他一切正常。

  体温高可能是因为淋了雨,在发烧,她应该没有被下药,可之前的诡异举动太难解释了。

  沈明渊垂头看着她,原以为两人之间毫无隔阂,现在突然发现,她其实从未对他敞开心扉,只是给了钱而已。

  而钱对她的身份来说,恰恰是最不重要的东西。

  今夜是睡不了了,他去阳台抽烟,特意关上了门,免得烟味飘进去。

  不知过了多久,雨停了,天边露出一抹鱼肚白,空气清新怡人,白天会是个好天气。

  屋里传来声响,他掐灭烟头走进去,发现床上已经没了人。

  走到客厅,盛钰吉裹着毯子踮脚往厨房里看,动作小心翼翼。

  “咳咳。”他咳嗽两声。

  她如同受了惊的小动物,倏地转过身来,两只漂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我怎么在这里?”

  “你不记得了吗?”

  “我的衣服呢?”

  “阳台上,还没干。”

  盛钰吉迟疑了几秒,快速做出决定。

  “把衣服还给我,我要回家。”

  她现在状态不对,不能留在外面,万一出现难以预料的事怎么办。

  沈明渊却摇摇头,从衣柜里翻出一件自己没穿过的套头卫衣和牛仔裤塞给她,把她推进房间。

  “换上,我带你去一个更该去的地方。”

  “什么地方?”

  他不肯说,把门关上了。盛钰吉看着眼前陌生的房间,决定先换好衣服看看情况再说。

  对方肯定已经发现不对劲,不弄清楚他是不会罢休的。

  几分钟后,毛毯变成了深灰色的卫衣。因为尺码太大,她不得不把袖子卷起来,下摆垂到膝盖处,底下露出两条纤细白嫩的腿。

  “裤子呢?”沈明渊皱眉。

  盛钰吉很无奈,“腰太大穿不上,就这样吧。能不能给我一双鞋?拖鞋也行。”

  沈明渊家里除了他就是奶奶,尺码都不合适。他也懒得找,把她打横一抱抱下楼,塞进车厢里。

  天色越来越亮了,路上已经有人开车上班,路边偶尔可见热气腾腾的早点铺子。

  开到某条街上,沈明渊停车,把她留在里面。十分钟后回来,手里多了一袋肉包子豆浆,以及一双女士系带马丁靴、一条黑色牛仔裤。

  盛钰吉接过来试穿,尺码很合适,不得不感叹他心细。

  她爬去后车厢换上裤子和鞋,又爬回来吃包子,边吃边问:

  “你到底要带我去哪儿?”

  沈明渊一声不吭。

  又过了十多分钟,汽车停到一家医院门口。

  看着医院大门上挂着的金属标志,盛钰吉猛然意识到他的目的,心脏一紧,开门就想跑。

  沈明渊眼疾手快抓住她的手腕。

  “你不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样吗?还是你本来就知道原因?”

  “我很正常。”

  “既然如此,那你就更不用怕了。”

  他牵着她下车,往前走去,“我只想让他们帮你验个血,确认没有药物残留就可以了。”

  他不相信那些神神鬼鬼乱七八糟的传说,固执地认为盛钰吉的异常反应可能跟吸毒或者滥用药物有关。

  身为曾经的刑警,他可以忍受穷、被人嘲笑,却绝对无法忍受最重要的朋友吸毒。

  盛钰吉看出他眼里的担忧,狠狠心跟他走进去。

  她变成这样是因为老道的法术,身体其实还是正常人的身体,一天三顿照常吃,没有哪里不对。

  应该……查不出异常吧?

  他们抵达的时间有点早,医护人员都没来上班,等到八点钟才开始验血。用一根小细管子,从手臂上的血管抽出一小管血液。

  抽完后盛钰吉用棉花按着手上的针眼,坐在塑料长椅上等待。过了半个多小时,沈明渊拿着报告走过来。

  “怎样?”

  她重生后还从来没有做过体检,心里没底。

  沈明渊站在她面前,低着头静静地看着她,目光就像一张密集的网。

  “是我误会你了。”

  他递出报告单,“你的身体一切正常。”

  盛钰吉紧绷的心弦彻底放松,靠在椅背上,忽然忍不住微笑。

  沈明渊坐在她身边,声音里带着歉意。

  “今天是我想多了,害得你白跑一趟,要我怎么道歉都可以。”

  盛钰吉因为这事紧张了半天,也想整整他,但是转头看见他的脸,心下冒出一个问题,迫切地想得到答案。

  “我问你……假如我今天的检测结果不好,你会怎么办?”

  如果她本来就是一个瘾君子,或者被那些人强行注入毒品以后再也戒不掉,他还愿意留在她身边吗?

  考虑到对方原来的身份和性格,盛钰吉认为不大可能。

  不料话音刚落,沈明渊就说:“当然会想尽办法让你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盛钰吉愣了一瞬,撇撇嘴,“马后炮。”

  他耸耸肩没有为自己解释,起身道:“回家吧,你的衣服应该干了。”

  盛钰吉一直很想回去,因为有个重要的东西在那里——鸡的尸体。

  不触碰到尸体,她就无法知道自己还能活几天。

  而且母鸡到底有什么天性?找虫子吃?孵小鸡?

  两人开车回到家,盛钰吉一进去就要往厨房走,沈明渊一拍脑袋,想起件事。

  “对了,我给你炖了汤,应该可以喝了。”

  “……汤?”

  盛钰吉心底冒出一股极其不妙的预感。

  沈明渊走进厨房,端着一个大砂锅出来,放在餐桌上揭开盖子,香气扑鼻。

  “昨天你淋了雨,我怕你会感冒,反正鸡都死了就先炖掉,以后再给奶奶买一只。”

  她站在桌前,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那锅汤。

  鸡汤是金黄色的,上面还飘着几颗枸杞,色泽诱人,无论谁看见了都保管食指大动。

  盛钰吉以前也喝过,今天却眼前一黑,倒在椅子上。

  沈明渊拿出汤勺和小碗,为她盛了满满一大碗,放在桌上让她喝。

  盛钰吉看着汤里几乎快被炖化的鸡肉,心里藏存着最后一丝希望。

  只碰鸡肉的话,她能得到记忆吗?

  夹起一块,伸出手指小心翼翼地摸了摸,毫无变化。

  沈明渊问:“你怕烫吗?已经不烫了。”

  盛钰吉把筷子一放,靠在椅背上万念俱灰。

  这回她能活多久?不会明天就要死了吧?

  鸡汤是一口都喝不下了,沈明渊也没兴趣喝,见她不碰就端回厨房放着,打算下午给奶奶送去。

  他以为她身体不舒服,让她去房间休息。盛钰吉打起精神摇摇头,打算先把眼前的事处理了再说。

  “昨天绑架我的那帮人呢?”

  “已经报警了,估计先在在警察局。”沈明渊问:“你到底是怎么招惹上他们的?”

  盛钰吉不知该不该把这事跟他说。不说的话只是他们家里的私事,要是说了,那就等于将私事暴露出来。

  那几个人绝对是盛晓婉找来的,不知道把她带走以后盛晓婉会如何跟家里人交待。

  以她的城府,肯定会想办法把自己择得干干净净,继续当一朵温柔纯洁的小白花吧。

  在车上时她迷迷糊糊间听了一嘴,那些人是要把她送到大山里去,卖给老光棍,据说还不止一个。

  盛晓婉对她如此不仁,她又何必忍气吞声?

  这口气她是一定要还回去的,不过怎么还,需要好好琢磨。

  想到这里她抬头看向沈明渊,对方一夜没睡,眼底挂着抹淤青,下巴上也长出淡青色的胡茬,看起来就是个帅到过了分的痞子,却很能给人安全感。

  四哥不在身边,能帮她的只有沈明渊。

  “你能帮我调查出他们的身份吗?”

  “不用调查,我认识他们,你想知道什么?”

  “我是在六姐家里被绑架的,那些人估计是她叫来的。但她肯定已经把证据给抹除了,我想从这几个人身上下手,找到他们合作的证据。”

  沈明渊一口答应,“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不过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

  盛晓婉如此心狠手辣,她应该不能随便露面吧?小区里进进出出的人又多,隔音还不好,容易被发现。

  他仔细思考能将她安置在哪里。

  盛钰吉却道:“我现在就回家。”

  “什么?”

  “我出现得越晚,她能用来准备的时间就越多,别人也就越有可能相信她的话。”

  盛钰吉看着窗外冷笑,“恐怕她现在仍然以为我已经被卖进大山里,正洋洋得意吧?我偏要回去打她一个措手不及。”

  看着她充满自信的眼神,沈明渊这才意识到,她绝对不是受到伤害只会哭的小姑娘。自己要把她藏起来的想法,是自作多情了。

  换回自己的衣服,盛钰吉让他开车送自己回家。

  他问是去别墅,还是直接找老六。

  想了想,她觉得大家最有可能是聚集在老爸的豪华洋房里,就报出地址,让他往那儿开。

  沈明渊咂舌,“原来那套房子是你爸的,我还以为是个博物馆。”

  博物馆?这个称呼很不错,只是里面收藏的不是文物,而是一颗颗勾心斗角的心。

  同盛钰吉猜测的一样,此时此刻,盛家所有人的确都聚集在盛建国的洋房里。

  盛建国本人也推掉了工作,亲自打电话联系能用得上的人脉,想把老七给找回来。

  根据盛晓婉的说法,老七身体不适晕倒,被她接回家。她出门帮老七买夜宵,回家后发现人不见了,家里的门锁被撬,摄像头也全部被毁坏。

  公寓电梯和大堂里的监控显示,有几个行踪诡异的男人伪装成管道工潜入公寓,在盛晓婉出门后不久,抬着一个麻布袋匆匆离开,袋子形状看起来接近人形。

  有监控作证,大家没有怀疑盛晓婉的话,都担心老七。

  尤其是盛如初。

  老爸这些年做生意得罪过不少人,也有很多人眼红他的事业。要只是单纯绑架要钱还好说,开多少价盛家都能拿得出。可如果是为了杀人出气,那老七还回得来吗?

  “我再出去找找看,只要他们还在华城市,肯定会留下线索的。”

  盛如初没办法坐着干等,起身要走。

  盛晓婉正扑在盛安妮怀里哭得泣不成声,自责自己没有看好老六,听到这话连忙也站了起来,拉住他胳膊。

  “四哥,我跟你一起去。”

  “没必要,你留下来陪大姐吧。”

  她坚定地看着他,“虽然我们之间有过小矛盾,可是在这种时刻,大家是一家人,都应该团结起来,齐心协力找老七不是吗?”

  盛如初心里仍抱着怀疑,但是懒得与她浪费时间,决定随她去,爱跟就跟。

  车子刚开出院门,就看见被香樟树包围的空旷道路上,有个人影慢慢走来。

  盛如初仔细看了两眼,心中大喜。

  “是老七!”

  盛晓婉闻言脸色刹那间变了。

  怎么回事?明明她早上还打电话问过,对方说人已经送出去,马上就要送到了啊。

  莫非他们骗她?

  她做事向来是万无一失的,从未出过这种愚蠢的差错,心底沉甸甸的,宛如泰山压顶,简直没办法正常呼吸,脑中来来回回响着几个字……她完了,盛钰吉是亲眼看见她给那些人开门的。

  盛如初看见老七平安归来,欣喜若狂,连车都不管了,踹开车门跑到她面前,一把抱住她。

  “老七,你去哪儿了?”

  他从来没用过这么大的力气,像要把她勒进他身体似的。

  盛钰吉被抱得有点疼,却很开心,抬起头微笑。

  “四哥放心,我没事。”

  说着她把视线移向他身后,勾起嘴角咦了声,“那不是六姐吗,你们要出去?”

  “我们准备出去找你的,大家都看到监控视频了,你被人绑架了对不对?是谁?那些人呢?”

  盛如初将问题一股脑地问出来,盛钰吉笑了笑,勾住他的胳膊。

  “我们进去说吧,爸爸在家吗?”

  “在。”

  两人经过车边,盛晓婉身体僵硬地站在那里,眼神闪躲,屏气凝神。

  盛钰吉侧脸看了她一眼,眼神意味深长。

  “六姐,外面风大,一起回家吧。”

  她对她伸出手,掌心白嫩手指纤细,手腕上的肉比以前多了些,总算不再像麻杆,看起来水灵灵的,很符合她的年纪。

  十九岁……老七这十九年中,没有一次赢过她的。在盛晓婉看来,她根本是不堪一击。

  今年为何突然转了性,表面笑眯眯的,却让人打从心里发寒?

  四哥就在旁边看着,盛晓婉不知她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但是只要她没有说出真相,就有挽回的余地。

  何况她手里根本没证据不是么?只凭一张嘴,凭什么别人就得信她?

  盛晓婉定定心神,也笑了起来,握住她的手,兄妹三人并肩走进洋房。

  客厅里众人看见两人又回来,还觉得奇怪,紧接着看见盛钰吉,震惊地站起身,全都围了过来。

  “快!快去叫爸爸。”

  盛安妮推推佣人,后者转眼就跑上二楼,把还在打电话联系人的盛建国也叫了下来。

  一家人站在客厅,围着盛钰吉问个不停。

  她早在路上就打好了腹稿,说自己被人贩子绑架,差点就卖到外省去,只字不提盛晓婉。

  不提的原因不是怕她,而是心里很清楚,这种事情在没有拿到证据的时候就说出来,很难说服大家相信她,保不准对方还要借机会卖惨博同情。

  要么就不出手,要出手就得打得对方无力翻身才行。

  盛晓婉听完脸色变得更加诡异,摸不透她到底想做什么。

  盛安妮好奇地问:

  “既然你都被绑上车了,是怎么逃回来的?昨晚还下那么大的雨。”

  她抿唇笑笑,“我运气好,碰上了一个以前当过警察的朋友,是他把我救了出来。”

  盛如初下意识地问:“沈明渊?”

  “没错,就是他。”盛钰吉摸摸胳膊,“他们给我打了麻药,救出来的时候还是昏迷的。他就把我送到医院去了,刚刚才醒。”

  “天啊,这简直太可怕了,他们到底想干嘛?”盛安妮表情惊恐。

  她摇摇头,转脸看向盛晓婉。

  “如今是我已经安全了,可六姐要多加小心哦,你的公寓人家来去自由,说不定下次的目标就是你。”

  盛安妮十分赞同,“你这样一说我突然明白了,会不会他们一开始的目标就是老六,不知道老六不在才把你当做了她?老六,你最近得罪过谁吗?公司发展得那么好,该不会被人盯上了吧?”

  盛安妮很勉强地露出一抹笑,“可能吧。”

  盛建国一直没说话,这时确定盛钰吉没受伤,才严肃地开了口。

  “既然老七平安无事,大家就都散了忙自己的去吧。这件事我会继续派人查,你们几个平时多注意安全,出门的时候带几个保镖在身边。公司还有事,我开会去了。”

  他说完朝门外走去,盛昌华连忙跟上,与他坐上同一辆车一起去公司。

  客厅里还剩下盛安妮、盛如初、盛晓婉以及盛钰吉。

  按照一贯习惯,应该由盛安妮讲两句,然后各自干各自的事去,今天盛钰吉却抢先道:

  “这次虽然是我死里逃生,但是也影响到大家,害得大家都为我担心。我不会说什么感谢的话,就让我请你们吃顿饭吧,好不好?”

  盛安妮毫不犹豫地答应,“好啊,反正大家这两天都没事,你想上哪儿吃?我派人订位置。”

  “我是在六姐家里被绑架的,俗话说在哪儿跌倒就要在哪儿爬起来,不如……”

  她笑盈盈地看向盛晓婉,“大家晚上就去六姐家聚聚吧,我订餐让人送去。”

  “那就这样说定了。”盛安妮又问:“老六,你那边没问题吧?”

  盛晓婉怎么会没问题?巴不得一辈子都别再见她,然而这种话如何说得出口?只得咬牙点头。

  大家敲定好晚上在她家见面,各自驱车离开。

  盛晓婉的车就在盛如初的车旁边,上车的时候,盛钰吉趴在车窗看着她,似笑非笑。

  “六姐,这次真是谢谢你了。”

  盛晓婉想揪着她的头发质问她究竟想干嘛,可盛如初就在一旁,饶是心里都快炸了,仍然要保持微笑。

  “不用谢,都是一家人。”

  “对了六姐,有件事我忘了跟大家说。”

  “什么事?”

  盛钰吉眯着眼睛,像一只老谋深算的狐狸。

  “那些绑架我的人是被人收买的,他们在我面前露出马脚了。”

  盛晓婉的笑容僵在脸上,心里猛地咯噔了一下。

  盛如初闻言急问:“真的吗?是谁?居然敢绑架你,必须付出代价。”

  盛钰吉还没有玩够,盛晓婉越紧张她就越不说,永远吊着她,把她玩崩溃了才好。

  她往椅背上一靠,抬手揉心口。

  “晚上再说好不好?我一想起当时的情景,就有些害怕。”

  “好。”

  盛如初理解地发动车,想尽快让她回家休息。

  看着远去的车影,盛晓婉面色苍白如纸,尖利的指甲掐破了掌心。

  她真的有证据吗?会在晚上说出来?

  到时她怎么办?

  时至如今,疼痛都无法分散她的注意力,为了不被人看见自己失态的样子,她艰难地坐进车里,开出几个街区才找到一条偏僻小巷停下,趴在方向盘上害怕到抽泣。

  与此同时,盛钰吉和盛如初已经回到别墅,走进二楼的卧室。

  盛如初一向话不多,单独面对这个不省心的妹妹时,却忍不住唠唠叨叨。

  “饿了吧?我让人送餐过来,你先洗个澡躺床上睡会儿……对了,你要不要再检查一下身上有没有伤?我们还是去医院做个全面的检查……”

  盛钰吉忍俊不禁,把他推出房门。

  “我真的没事,放心啦四哥。”

  她看起来活蹦乱跳的,的确不像有事的样子。盛如初稍稍放下心,给她打电话订餐。

  他一走盛钰吉就反锁房门,脱掉了身上的衣服仔细观察身体,企图找出变化。

  如今她要用老母鸡的阳寿活下去,却没有得到对方的信息,真是心慌。

  沈明渊买鸡来是给奶奶炖汤喝的,原本应该这两天就会杀掉吧,她是不是要做好接下来的准备了?

  之前几次续命她都有明显的变化,唯独这次,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镜子中的身体年轻白幼,比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丰盈了许多,胸和屁股都多了些分量,再也不像儿童般干扁。四肢却依然纤细,锁骨也很明显。

  肤如凝脂,忽略那些刺青,浑身上下找不出一块疤痕。

  这无疑是具美丽的身体,可是不属于她。一旦寿命用尽,她就必须离开。

  想到这点她就汗毛直立,情不自禁地抱紧自己。

  送餐的人很快就到了,盛如初拿出来摆在餐桌上,打算叫她下来。一上楼就看见她穿着棉质的长袖睡衣,发梢湿漉漉地披在肩上,已经洗完澡。

  两人回到餐厅共进午餐,吃饱后盛如初让她回去继续睡,等傍晚再叫她起来,一起去老六的公寓。

  盛钰吉不肯动,拉着他坐到沙发上,依偎在一起。

  盛如初很困惑,以为她有话要对自己说。一低头看见她精致的小脸,心里一下子就恍然了,垂下眼帘摸摸她的头发。

  “害怕了是不是?以后四哥会保护你的。”

  盛钰吉的确怕,但不是因为被绑架,而是怕明天就回天人两隔。真正的原因她没法说,在他肩上蹭了蹭,不愿离开他温暖的怀抱。

  “四哥,要是我这次回不来了,你会怎样?”

  盛如初轻声斥责:“不许说这么丧气的话。”

  “你说嘛,我真的很想听。”

  不知何时她就将真正的离开他,不想带着遗憾。

  盛如初认真思考,“我肯定会先用尽一切办法抓住那些人,把他们绳之以法,为你报仇。”

  “然后呢?”

  “会难受到吃不下睡不着。”

  “难受多久?”

  他摇摇头,自己也无法估计,因为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也不敢想。

  盛钰吉在心底叹了口气,压下那抹苦涩,脑袋轻轻依靠在他宽阔的肩膀上,状若随意地吐出真言。

  “真想永远永远都跟你在一起。”

  盛如初只把她的话当做劫后余生的感慨,低下头在她额头上亲了口。

  “傻丫头,我们当然会永远在一起。”

  谈恋爱会分手,结婚会离婚,唯独他们之间的关系无法割断。

  盛世家族太大,大到让人忽略亲情,这栋别墅才是他们真正的家,他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事将它破坏。

  两人在沙发上坐了一下午,喝喝茶看看电视,平静温馨。

  入夜,他们各自回房换衣服,准备出发去盛晓婉的公寓。

  盛钰吉之前的手机和包都丢了,银行卡已经申请挂失补办,手机也买了一只新的,营业厅的人帮她将原来的卡注销,送来一张备用卡。

  上车时,她的新手机震动了一下,提示收到新信息。

  她打开查看,是沈明渊发来的调查结果。

  一报还一报,现在该让盛晓婉尝尝绝望的滋味了。

  作者有话要说:

  老六:开最赚钱的公司,作最大的死,谁也别跟我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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