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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施法收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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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珑将之前的虾头弃之不用,把两只巨龙虾按在锅里水煮。

有过一次经验后,很快便吃上鲜甜的虾肉,浪费也少了很多。

虽没任何调料,饥饿的林珑仍吃得津津有味,抓着一条剥出来的虾肉小口小口地咀嚼着。

脸上是满足的浅笑,昔日的优雅全被抛到脑后,只觉得自己弄来的食物就是香。

“嗝~”

林珑满足地打一个虾嗝,将没吃完的虾放回锅里盖着。

这种事于上一世的林珑来说,是从不曾有过。

墨家每日的食物,都有专业的大厨精心烹制,色香味儿俱全。

无论什么食物,只要过了最佳食用时间都会弃之不用。

尤其是林珑的吃食,无一不精致美味儿。

林珑已知屋子有自洁的功能,洗洗手很潇洒地去巡山。

外出时,还不忘扛上那把长柄铁勺当武器。

乌溜溜的长铁勺,无论是把手的大小和其份量,都很适合林珑的细胳膊。

扛着铁勺巡山的人,穿着滑稽的大背心和花裤衩,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可她本人却一点儿不以为耻,反而巡出一股土匪味儿来。

“大王我来巡山哪,咿儿哟哦咿儿哟……”

林珑在空中绕着山峰转,抑扬顿挫地唱着,还不时挥挥小拳头。

空谷幽兰般的声音,将‘大王巡山’唱出别样的味道。

“嘎~”

唱得兴起的声音突然停顿,林珑俯冲下去,停在一片山谷前。

高山流水,山间楼阁,肥土沃田棋罗分布。

约二十亩的山谷内,因多年没人打理的田地显得很是杂乱。

农业知识浅薄的人,依然能分辨出地里的农作物,以及药田里的药材。

水稻、小麦、棉花,人参、天麻、三七。

“哈哈哈,有粮食就不用饿肚子了,林珑谢过老祖宗。”

林珑诚心地对空施礼后叉腰狂笑,自醒来后便不踏实的心,终于落回肚子里。

自己有吃食,怎么也不会饿死,钱也就彻底失去了吸引力。

随遇而安的林珑,没想过拿更多的鱼出去,她很清楚枪打出头鸟的道理。

王家也不可能因她改变居住环境,更不可能迁出渔村。

偶尔给他们一个小惊喜还是没问题,林珑没想过暴露空间的秘密。

无论何时防人之心必须要有,哪怕是最亲密的人。

无论哪个朝代都不缺杀人夺宝的事儿,她的好日子才刚开始。

还有很多东西没有尝试,更想走遍大好河山,见识不同的美丽风景和人文。

才不枉她重活一世。

林珑兴奋地冲到地边,抽一穗黄澄澄的稻谷,掐一支颗颗暴头的麦穗。

小心地摘一粒饱满的小麦嚼,一声嘎嘣脆响后,舌尖上散开淡淡的麦香,还有一股粉粉的感觉。

林珑还是第一次尝麦粒,没想到口感还不错,比昨晚吃过的饼子口感更好。

又摘一粒稻谷尝,刚嚼两下便嫌弃地吐掉。

“呸~呸,怎么是割舌头的,好痛。”

林珑张嘴吐着舌头,小手可怜兮兮地扇风来缓解舌头的痛意。

只见粉嫩的舌尖,被划出两条红痕,隐隐冒着血珠子。

林珑看着田地里的庄稼犯愁,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收割。

甚至不知道,稻谷要怎样才能变成大米。

冥思苦想时,林珑想到海里的鱼。

她抱着试探的心态,挥着长柄铁勺,娇喝一声。

“稻谷来,稻谷来!”

“哗~哗!”

田里的稻谷排成一条长龙向她飞来,林珑吃惊地张大小嘴儿。

眼看稻谷已到头顶,黑压压的一大片,很快就要将她淹没。

林珑看到半山的楼阁,灵机一动,长铁勺向上一指。

“稻谷去楼阁,稻谷去楼阁。”

排成长龙的稻谷,听话地改尾为首往楼阁冲去。

看着不大的楼阁,很轻松地装下稻谷长龙。

林珑玩兴大发,如法炮制一番。

“小麦去楼阁,小麦去楼阁!”

地里的小麦与稻谷龙一样,听话地往楼阁里去

……

“哈哈哈!!!

我有当神仙的潜质哦,嘎嘎嘎!!!”

林珑得意地仰头大笑,身上的欢乐因子感染着周围的一草一木。

至于地里的棉花,暂时不在她的需求范围之内,被放过一马。

更为稀奇的是,转瞬之间地里的空秸秆和杂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溶入泥土。

六块松软的黑土,每块有一亩大小,像被人特意翻耕过一样。

林珑白捡一批粮食后,没去想耕种的事儿,因为她也不懂怎么种。

一心想着在村里上工,学习一些耕种的经验再来。

白捡的两大类粮食,足够她食用五年都不成问题,所以并不着急再种粮。

林珑对很多事情都是毫无头绪,像一个初生婴儿一样好多事都要从头学起。

“林珑,开门了。”

再次巡山的林珑,听到外面的喊声,忙闪出海岛空间回到炕上。

她看着手里的长柄铁勺,这才想起脱下来的衣服还在里面。

眼睛一闭默想着海岛空间,脑海中便出现海岛空间的全貌。

意念微动粗布衣服出现在手,她眼里闪着胜利的光芒,又将长柄铁勺送回厨房。

“娘,这就来。”

林珑一口应着,见到木桶里的水时,这才想起昨晚没洗澡。

忙拿起桶边半新旧的毛巾打湿,往手脸、脖子一通擦洗。

打湿点水抓两把微卷的头发,重点压压头顶的呆毛。

可惜的是,她自醒来便没刷过牙,这点儿很不能接受。

得纠正这个不良习惯。

林珑套上昨晚换下的粗布衣服,拍拍红朴朴的脸蛋打开门。

杨丹红拿着昨晚赶出来的一套新衣服,正站在门口等着。

门刚开一个容人通过的缝,杨丹红便钻进来,又将门插上,笑道。

“试试娘给你做的衣服合身不,别再穿娘那又长又大的粗布衣服。”

杨丹红见自己的粗布衣服,穿在林珑身上跟唱大戏的一样长,就特想笑。

“林珑,看过大戏没有,俺们村子里每到过年的时候就有。”

“没看过,好看吗!”

林珑不明所以地摇头,她只见过电视里的戏剧表演,现场表演还真没看过。

追星什么的就更没有过了。

“哈哈哈,到时娘带你去看,过年的时候大集上可热闹了,一准儿让你饱眼福。”

杨丹红想也知道,城里富裕人家的闺女,哪里见过乡下的大戏,平日里怕是出门都难得。

她展开手中黄底碎花衬衣和背带裤,在林珑身上比划两下,笑道。

“快试试娘做的衣服,对了还有你要的小背心和小内内。”

“谢谢娘,娘真好!”

林珑满心喜悦地接过衣服,踮脚在杨丹红脸颊上亲一口,笑着背过身去换衣服。

杨丹红得了一个软软的亲亲,喜不自禁地摸着脸颊,心底一片柔软。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林珑的背影,白晳的皮肤亮得晃眼,大腿侧一片擦痕非常显眼。

杨丹红暗怪自己粗心大意,根本没想到林珑这一身白嫩的皮肤,会被粗布擦得血红,看着像要出血一样。

林珑可没想那么多,毕竟有些痛不是说出来就可以解决的,若是她要求太多一准儿会被人嫌弃。

当着外人的面换衣服,又不是第一次,没什么好害羞的。

想她前世生病时,很多时候都是由保姆贴身照顾,这只不过是换个衣服而已。

当林珑里外穿戴好,张开双手转过身时,杨丹红直接看呆了。

微卷篷松的齐耳短发,卷翘的睫毛下明亮的杏眼弯弯,朱唇边露出浅浅的酒窝。

普通的棉布衬衣和蓝色背带裤,在林珑身上穿出高订服的美感。

盈盈一握的小腰,被背带裤两侧的松紧带包裹,越发的娇俏可人。

杨丹红捂着漏跳几拍的胸口,喃喃自语道。

“闺女啊,你这样走出去得迷死多少男人啊!

娘一个女人看了,都走不动道儿,更别说男人了。”

杨丹红捂着胸口在屋内打转,直觉告诉她林珑不能穿这身衣服出去。

她拿起刚换下的粗布衣服,便往林珑身上套,低声道。

“林珑啊,为了少惹麻烦,咱还是穿破衣服哈。”

林珑捂着胸口,她不想穿割皮肤的粗布衣服,又长又大很是不方便。

她看到杨丹红身上的补丁时,灵机一动撒娇道。

“娘,穿粗布衣服难受,你给我的衣服打几个补丁呗。”

杨丹红虽不愿意别人看到林珑的美,但还是舍不得让她受委屈,只得点头同意。

“你在屋里等着,娘这就去拿针线簸箩来,千万不能出去。”

林珑耸耸肩,也就随杨丹红去,她能理解她的想法。

不外是,婆婆会觉得她长得太过招摇,容易引来别人的觊觎。

普通的农家人,会护不住她这张脸。

林珑摸着与自己有五分像的脸,不知王家人看到她原来的样子,会做何感想。

怕是夜不能寐吧!

要不,在脸上来一刀,留一条丑丑的疤总没人看了吧!

想法奇特的林珑,很快被进来的杨丹红打断。

只见她接过新衣服,飞针走线地在背带裤的膝盖、屁股各打上两个不同色的补丁。

又在衬衣手肘处打两个蓝色补丁,一套好好的新衣服,一下子变得不伦不类。

杨丹红还不甘心,又将她的褂子给林珑套在外面,这才满意地看着林珑化身为乞丐装。

“不错,不错,这样就顺眼多了。

还有一套新衣服和你原来的那套衣服都这样来,免得被那些糟心的东西看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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