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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爱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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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我的表象。除了身上被叮咬处难耐的瘙痒,蚊子还猖狂地在耳边轰鸣提醒:无法依靠假装来解决问题、安抚情绪。被按压下去的,终究会如水中的皮球,按下又浮起。

此刻所有白天表现出的强悍都谢幕,难过、受伤、软弱显露出来,只想爬回自己的巢穴。

暂时分开一下也许是好的,可以各自消化安顿。

我坐起来,痒得心慌,一边用力抓挠被叮咬的地方,一边对世德说,“我想回去。”

他果然也醒着,闻言起身,先是按住了我四处狂抓的手——腿上已被抓得鲜血淋漓,叹气道,“让你不要抓,怎么就不听话呢。”然后下床去找药膏。

刚在手臂上抓两下,他已经拿着青草膏回来,轻轻拍开我的手。我辩解,“疼比痒好,抓破就不痒了。”

是,这甚至也是我一贯的处事之道:宁要伤害与疼痛,也不要暧昧不明、抓挠人心的东西。瘙痒,对我来说是比疼痛更难忍耐的折磨,仿佛意味着一种不确定。一切抓挠人心的东西背后都藏有未知,而所有未知都令人疑惑,甚至恐惧。而疼痛则简单多了,只是疼痛,纯粹的疼痛,清晰明了,要么解决,要么忍耐,十分干脆利落。

尽管我十分怕疼。

但有什么办法呢,人总要做出选择。

世德摇摇头,不说话,低头为我搽药膏。我从不在乎穿裙子或短裤时露在外的两条腿上有疤痕,但是他在乎,觉得那样美一双腿,不该有任何瑕疵。

药膏搽一半,他发现蚊子的踪影,开始追打。从小到大我都不会打蚊子,永远拃着双手,等爸爸帮我把蚊帐内的蚊子赶尽杀绝。长大后再没用过蚊帐,用电蚊香,偏世德说蚊香不健康,床上一年四季挂着墨绿边的白帐子,自然现在他是我的打蚊护卫。

盯着绿色的青草膏,发现从未有过的碍眼。泰国特产。

曾经我也从泰国带回许多送人,世德本身也有,一直用它帮我涂抹被叮咬的地方,但此刻我才联想到它的来源与出处……奶奶的跌打药膏是他托那女人从泰国带的,那么——

世德干掉一只蚊子后重新回到刚才的工作,我重申一遍,“我想回去。”

“不是说好有什么共同面对吗。宝贝,不要这么任性,动不动就离开。记得我们永远都要选择爱。”他谆谆善诱,一贯处理不快的指导原则。

“可是,我想回去。”

“这么晚了,明天再回吧,好不好?你看现在没蚊子了。等会儿放下蚊帐我再检查一遍,保证不让它们再咬你好不好?”他对着空气抬高声音,“喂,蚊子,你们一会儿来咬我,不要咬我宝贝。我也是o型血,而且块头大,血源比她充足。”

我想笑的,却笑不出来,但忍不住说,“笨蛋,蚊子不是因为血型,是因为体温。还是你发给我的科普视频你忘了?”

“总之,我和它们说好了。你就别回了好不好。”

他其实和我一般心绪不宁,但这样轻声安抚着,哄着,仍那样温柔。说着又放下蚊帐,把两面合拢的开口掖好在床垫下,认真检视着帐中是否还有蚊子的身影。

我向来吃软不吃硬,心便软下来。他的大手从不及他手四分之一大的瓶子里剜出绿色药膏,轻轻涂在蚊子咬的红肿上,被我抓破的地方他动作极轻,生怕蜇到我。说也奇怪,我自己抓破时并不觉得怎样痛,现在他一碰到却好像痛得不行,龇牙咧嘴地惨叫,弄得他无法下手。

总是这样,一个人独自时可以忍受一切痛楚,但只要身边有一个人在关心呵护,一点点小破损都变得痛不可当。

世德低着头,侧面看过去眉骨益发突兀,眼帘半垂,手臂的肌肉隆起,随着涂抹的动作收张,赤裸的胸膛也起伏着。这样大只一个人,谨小慎微做着这样细心的事情。

望他半晌,叹口气,我轻轻说,“如果不爱我,不很爱,是不会这样吧?”

他正检查我腿上还有哪里漏掉,闻言抬头,苦笑了下,“宝贝,我当然爱你。”

我又盯着青草膏,半晌,决定用像对待那只杯子一样的态度来看待。

那只杯子,此刻正静静站在世德的写字台上,上面穿蓝白条海魂衫的小男孩儿笑嘻嘻看着我。

这只从我认识世德起就有的杯子,不知已有多少人用过。第一次来他公寓,他便拿出洗干净给我喝水用。那时我也不是不介意,因为知道必然曾有人用过,而他连一只新杯子都不愿给我。继而感到的是好笑,别说杯子,这间公寓里哪件东西没有别人使用过,即便世德,也不知易手了多少次,被多少前人享用过。于是便接受这只杯子,允许它的存在,并不去新买一只或从家里拿一只来,任它现在为我所用,并且——未来也不排除被另一个人使用。每天都用它喝水、咖啡,甚至恶趣味地在杯子上印的“Good Luck”的“Luck”的L上,用黑色签字笔反复描画、添加了两笔,把L变成了F。给世德看,他只是摇头和苦笑,说我无聊。

他哪里懂我并非无聊,只是苦中作乐罢了。既然我已是一个成熟女人,便不能再抱着孩童时期的固执占有欲不放,那会令自己和别人都痛苦。所以不妨让生活中时时有些禅机、妙趣(哪怕恶趣味),有些碍眼的物事,以不断自我提醒:一切都终将过去,摩灭,没有什么东西永久属于谁。不要占有,不必执着。

所以青草膏,谁买的,哪来的,谁用过,又怎样呢。唯一重要的,是现在正为我所用。

当然是想要千秋万代的,对于一切我所珍爱的物事。但是我所能保证与把握的只有我自己这部分而已,余下,只能看他人和造化。

我决定直面现实,直面现实这件事我远比粉饰太平来得拿手。从青草膏上收回目光,我看世德,声音轻如蝉翼,“但是,我已经很难信任你了。”

“我知道。”他垂首把药膏拧紧掀开帐子放在桌上,然后说,”交给时间吧。”

他的眼睛没有昨晚般的躲闪,因专注而凝聚起黑色,少有的乌黑,显出诚恳。我咬着唇点头,声音依旧很轻但却坚定:“这是最后一次了。”

“我知道。”他抱住我,下巴抵我额上。“和你在一起,宝贝,我一直想做一个全新的自己,但有时旧有的习惯和方式难以一朝一夕克服,但是我会努力。宝贝,你要相信一点:无论我做什么,都是为了我们更好,除了你,我没有别的心思。”

他想做一个全新的自己,我想做一个更好的自己,这才是最好的爱情吧,令彼此都变得更好。

多日来这是我第一次感到世德的诚恳,没有对谎言的修补与企图蒙混。我回抱住他,感觉踏实,热烈冀望时间冲淡一切,更加坚定地决定以后绝口不提那个女人,让这页揭过。

那个女人应该没有什么理由再赖着不离开,赖在世德的世界里了,如果之前是世德没有说清楚或态度不够鲜明,那么现在她应该没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了。换了我,会头也不回地离开。

后半夜才在世德怀里睡去。对于没有睡很好以及没有做美梦,我并不失望。没有噩梦就已足够幸运。

早上醒来照例右肩酸痛,又是整夜侧身被世德搂抱挤压所致。但我贪恋那种亲密,被紧紧拥抱在怀里的贴合与密实,仿佛没有一丝空隙,完全的无间感,所以宁可忍受他强壮臂膀与胸膛的压迫,忍受整夜侧身蜷伏的僵硬,也从未提过。怕不再吧。怕他不再要求相拥而眠,不再强行揽过我枕他肩上,不再夜半翻身抱我,不再紧紧把我按在怀里贴在胸前,不再……

世德还睡着。没有叫醒他,侧身盯着他瞧了一阵,一根手指呵呵气,像熨斗一样把他眉间的皱纹轻轻抚平。没有多心,这是他的老习惯,睡觉时总一脸严肃苦大仇深的样子,紧锁双眉。

下床如同翻越一座大山。无论在哪,他都让我睡里面,说万一夜里遇到什么不安全的事,他在外面可以先挡一挡。当然过马路也永远走在有车的一侧,若是双向车道,就从这边换到那边,总之誓死要做我与汽车之间的肉墙。他是那样壮硕,每次站身前都会把我遮挡得严严实实完全看不见,所以可想而知,若想不惊动他而起身下床,要翻越一座山而不触碰到山,是一件多有难度之事。

所以最后一刻,在从他的小腿上方越狱险些成功的时候,因为要掀开帐子而分神,还是碰到了他。

他迷蒙睁眼,“几点了宝贝。”

“九点。”我终于成功离床。

“你要起来?”

“得去工作室。”

他哦一声,翻个身面向墙壁,声音含含糊糊,“宝贝辛苦了,我再睡一会儿。记得吃早餐。”

已经接连两天没有睡好了,世德。昨夜抱着哄我入睡,他自己想必又是用了很久很久才睡着。有时不免羡慕他工作闲散自由,可以睡到日上三竿,但我已习惯了有工作室在背后拖着。

从不让我早上空腹离开,通常是他做早餐。今天他没起来的状况下,我自己去厨房用米酒煮了三只鸡蛋。是他委托家人买了寄来的客家米酒,专门给我煮蛋吃,非常滋补,唯一缺点是太过齁甜。已经很久没有人事无巨细靡遗对我这样好了,所以虽一边叽叽咕咕叹气太甜,却也总是埋头吃完。

再回家换衣服,这样到工作室已是十点半。

工作室叫“在”,位于一栋商住两用大厦的12层,楼中以影视类公司居多。当初是大平选中,后来才知他早有贰心,为了便于实现他的导演梦。名字是我起的,原本只是英文“being”,鉴于必须要有中文,便简单称之为了“在”。“存在”未免直白、矫情了些。

《存在与虚无》《存在与时间》《占有还是存在》,我也说不清到底是受萨特还是海德格尔,抑或弗洛姆的影响,总之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对存在这个词相当着迷,以致于给工作室取了这样名字。

工作室不大,统共不到十个人,修图室、化妆间、更衣室、摄影棚及我的办公室外,皆为公共空间,可供各种用途。用大平的话说,是只五脏俱全的小麻雀。

我很喜欢这里以及摄影本身。虽则说“有工作室在背后拖着”,却不是蜗牛背着重重壳的那种负累,而是虽然需要背负和承担,但这是一座能够遮风避雨的小屋,且因为有兴趣与热爱,至多只能算“甜蜜的负担”。

蔓迪一见面即敲了敲墙上的小黑板。不用看也知道,昨日去片场,延误的工作堆积到今日,和今日排期的拍摄任务合并在一起,想必工作量十分惊人。

“咖啡?”蔓迪跟在身后问,一同步入我办公室,直奔咖啡机而去。

“呃,还是我来。”赶忙制止,亲自上手,取出豆子研磨。

蔓迪二十二岁,是微胖的可爱姑娘,大学毕业不愿写字楼朝九晚五,一心要学摄影,跟住我做了助理。什么都好,除了对摄影不大有天赋外,以及——做出的咖啡好——难喝。

她拖把椅子坐下,看我忙碌,然后接过咖啡小心翼翼抿一口,仿佛在试毒。一小口之后是一大口——竟不怕烫,然后说,“老大,为什么你的咖比我的好喝?”

“所以咯。”我叹气,“不然我为什么现在不立刻去工作,等你送咖啡来,反而弄给你喝?”

“明明同样的豆子和工序嘛。”

我置若罔闻。经历过对蔓迪的殷殷调教,我更改了一个认知:原来并非努力比天赋更重要。许多事要做好恐怕都是需要一点天赋的,譬如摄影和煮咖啡。一边享受今晨的第一杯咖啡,一边看工作单,数了数,竟然要拍六组。

“嘿嘿,我知道为什么了。”蔓迪突然神秘兮兮说。我懒抬头,也不好奇,她自己凑过来说下去:“心情,应该是心情的加持。老大你现在和猛男先生狂恋热恋中,全在咖啡里反映出来,所以比我搞的好喝。”她一直称呼世德为猛男先生,从世德第一次来工作室拍照那时起。

我再啜一口,确实今早的咖啡分外香醇。也许真与心情有关。

刚才在路上不知该称为福至心灵还是鬼使神差,几乎是一气呵成,拿起手机就敲下一大段文字,像诗不是诗,不懂算什么文体,发给了世德。然后才想到未免贻笑大方了。

我一摆弄相机的,在人家写诗的面前班门弄斧。

世德曾经想要成为诗人……这样说或许不准确——一个人只要一直写诗就已经是一位诗人,已经“是”,用不着“成为”。他是曾经想要以诗人为职业,但那当然是一条难走的路径……世德一直写诗,也曾发表过,并经常背他自己和别人的诗给我听,有段时间还每天为我赋诗一首。

——作诗当然是件殚精竭虑之事,我并不奢望每天都有。

相比文字,我更愿用镜头语言去表达。只是刚才在路上,想到世德和他皱着的眉头,突然有对他说些什么的冲动,那些文字便从心里自动流淌出来……于是无关形式、工巧、对仗,就那样由不同的五笔划倏忽间组成了句子:

喜欢你爱我时的样子

专注,喜悦,充满热情

温柔,深情,智慧并包容

孜孜不倦的耐心,不枯竭的爱,积极的作为

坚定的心,不改的初衷,自律的决心

以及努力追求完善的愿望

还有那些只为我做并独有的事

喜欢我们一起的生活

读,写,运动,电影,喜欢简单,追求美与超越……

诸多共同的爱好与坚持

聊不尽的话题,唠不完的午夜絮语

彼此陪伴,大声欢笑,同进同出如影随形

又可以忙着各自的事情,相安相守

尤其难能可贵的是稀世罕有的相像与默契

总令人觉得我们这对是受过上天额外祝福的

喜欢我们相爱的样子

彼此着想,彼此宠溺

激发各自好的面相

宛如新生,得以去做更好的自己

只是爱也许必然伴随苦痛

因为美好的事物总是要用深痛巨创去换取

愿我们有力量去改变

有勇气去接受

有恒心去坚守

与其说是写给世德,似乎更像是某种自我提醒,让自己多些信心,把注意力放在我们之间那些美好的事物上,忽略掉那一星半点的杂音。

也是某种对世德的提醒,还像某种呼吁——呼吁他和我共同去坚守。

写的过程乃至发出,我有新生的愉悦,仿佛整个人被净化了一般。然后如同等待心上人回信的小女生,雀跃着等待世德醒来后读到的反应。

“所以,我说对咯?”蔓迪圆乎乎的脸几乎怼到我鼻尖,露出得意的窃笑。“老大,你在发呆,而且面泛桃花。”

“那你也恋爱试试。”我先是身体后仰椅子后撤,然后才扫她一眼。她一直说要坚定地奉行独身主义。

“不不不,”蔓迪果然双手连摇,“我还是当观众和啦啦队,场外观摩好了。”

通常不喜欢询问别人的私事,可突然有点想要问问蔓迪,为什么如此坚定不谈恋爱,她才二十二岁,又这样可爱,不恋爱多么可惜。尚未张口,世德消息过来,心中刚一喜……但只看一眼,便立刻沉下去。

可惜,神佛没有如我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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