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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爱情的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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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他……去看他老姑太太,看见一张少女的相片,放在壁炉搁板上两个铜蜡台中间;面孔很漂亮,戴着一顶宽边帽子……他问他老姑太太,相片上那个人是谁。他老姑太太气哼哼地说,那是他表妹淑·布莱德赫,是他们家爱争吵打架那一门里的孩子。他又问她住在哪儿,她说她住在基督寺,不过却不知道在基督寺什么地方……他老姑太太不肯把相片给他,但是相片上那个人,却老在他的脑子里盘旋,最后到底成了一种力量,促进他实现他原先想要往基督寺去找他那个老朋友……的意图。

——托马斯·哈代《无名的裘德》

照片可以成为爱情关系的起点。哈代的裘德在遇见淑·布莱赫德之前就已爱上她的照片,而我和世德,则起因于照片的拍摄。

当初在工作室见到一同来为某内衣品牌拍照的世德和另一男子时,以为是一对,他们之间非常熟稔,举手投足配合默契。从镜头里望着这两具各自抱臂并排站立的肌肉之躯,我心里突然兴起一个恶趣味念头:他们两人间,谁是攻的一方。实在两人都很健硕,非常大块的肌肉,极度阳刚,从外型上完全无法判别。突然间世德的目光就对过来,几乎是盯视镜头,令我一阵心虚,以为被洞穿了想法。

按苏珊·桑塔格的看法,摄影是一种具有攻击性的行为,相机的每一次使用都隐含着一种攻击。但刚才与其说我用相机攻击了他们,不如说我用的是想法……

相机是物质思想是精神,思想的能量无疑更高,发散于无形,而敏感或频率相近的人容易感受、接收到。

这样一想,赶忙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收摄心神专注拍摄。

他什么都知道。如何摆姿势,如何展示产品,如何调整面部表情与眼神。他似乎在沉默地与我的相机调情——甚至和站在相机后的我调情。

我绕着他——们走动,不断按下快门。

后来世德说,他并没有感到我其实是在揣测怀疑他与同伴的关系、他的取向,但感到了我表示出的兴趣,说我像一只小猫,自以为安全地躲在镜头后偷窥这个世界,却不知一只相机根本不足以作为屏障,我整个地暴露于世界之前。我的脸固然小,相机机身虽然算大,但依然不可能遮住整张脸,而我嘴巴与下颏的弧度不时泄露出我的情绪状态来。

他还问我,当时是否即对他的身体产生如后来般浓厚的“兴趣”。

我实话实说,“并没有。”

他这样问是纯粹男性思维。单靠躯体从来无法激发我的想法和欲念。何况据我所知,即便男性摄影师面对半裸乃至全裸的美女,只要他是专业的,对摄影与工作抱持尊重的,那么也不会有任何生理上的反应。何况启动我的欲念,需要非常高的阈值,必须思想与情感的参与,远远不是一具性感的肉体所能激起的。

那时我们刚在一起,以为听到我的回答世德会失望,谁知他却仿佛松口气。原来他一面以自己的躯体为傲,一面又很惧怕那些单纯喜欢他身体的女性。

那天拍摄结束,世德没有离开,穿好衣服立在一旁看我工作。以为他等人,谁知末了直到收工才知等的是我。邀共进晚餐,说知道附近有间不错的料理。我觉唐突,又不知他用意,毫不踌躇即拒绝,也懒得委婉搪塞,只说谢谢不,不做任何解释。他不坚持,说那么下次,亮出自己的加好友二维码。

只想早些抽身,于是手机扫了——反正过后即会删除。那些在社交场合碍于面子不情不愿加的微信通常都是这般下场。我不喜欢结交许多人,不喜欢与陌生人聊天,尤其讨厌男性低级的搭讪。

看他壮阔身影出工作室,蔓迪凑上来咋舌,“老大,这个猛男对你有意思。”

“与我何干。”我漫应,踱到电脑前看今日工作成果。

“对你有意思怎么会和你没关系?”蔓迪说。

“别人喜不喜欢我是他们的事,我哪里管的着,只要这种所谓的喜欢没有对我构成打扰。”

“酷。”但是蔓迪又问,“谁的喜欢你都不在乎?”

“那倒也不是,”我一边回答一边随手删掉几张不理想的照片,“但求知我者知我,懂吧。”

“了。什么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之类的。”

我赞许的看蔓迪一眼,“你倒也不是不学无术。”

“老大,我拿的可是文学学士学位好不好?”她怪叫起来。

“那又怎样?依旧连构图都构不好。”我淡淡说。

蔓迪在原地无声跺脚,又从背后作势要掐我脖子,却不知我从屏幕反光上看得一清二楚。懒得理她,自顾自检视照片。

谁知她又凑过来,嬉皮笑脸说,“刚才那位猛男先生可惜不是你的菜,哇咔咔,何况还犯了你的忌,竟然敢让你扫他。要不,你让他留意留意我?”

我微微一笑。蔓迪没白跟我,知道我不喜欢拿微信让女人扫的男人,如同主动伸手要和女人相握的男人一样,没礼貌,不绅士。

但是世德的微信我没有急着删。在他朋友圈里看到诗歌,还是自己写的。直白质朴却不失优雅精妙,不是那种无病呻吟缠夹不清冷僻拗口的所谓现代体,竟颇有拜伦的味道,我大大讶异了。再翻翻,他的生活看上去也不是模特们通常那种昼伏夜出灯红酒绿,他不去夜店,不吸烟,不喝酒,吃得健康而简单,工作之余除了去健身房,多数时间都宅在家里。如果朋友圈是人设,那么不得不说,这样人设颇令我好奇,无论如何都无法与见到的那位肌肉型男联系起来。

后来情节并无太多新意,朋友圈互动、微信交流、邀约……他发几首曾经刊登杂志上的诗歌给我,倒不似卖弄,更像是怕我不信那些诗是他写的。其实他哪里知道,对于初相识的人,都是他们说什么我就信什么,根本懒得求证,除非有事实或真相自己跳出来说不是那样。通常一个人一旦被我认为虚假,或满口谎言,基本也就和我的世界从此两两不相交了。

世德身上有不少出人意表的东西,与我以为的完全不同。

这样一个看起来不像有头脑的男人不只读书,而且读的不是成功励志、鸡汤之类的所谓畅销书,也不是寻常男性喜欢的战争、军事那些,反而与我口味相近——莎士比亚、诗歌、与大脑和意识相关的科学、灵性类书籍等,只是我有时还会读文学类书籍,他却二十岁之后便不再碰小说。在读书软件上相互关注后,发现我们的书架中竟然有23本相同的书。

虽然世德有些羞赧,说自己读书比较慢,不及我读过的书多,但我已足够惊喜和满意了。

现如今,许多人压根不看书——梦露就从不,大平也只是偶尔翻翻,其它我认识的人里也很少听谁说读了什么书,反倒都在关注新闻和所谓时事——那些既无营养又快速过时的东西。我不明白那些东西能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什么乐趣和价值,如果像一架新闻播报机就能显得见多识广并由此带来乐趣的话,我只能说,他们的想象力过于贫瘠,本该容纳思想的地方过于空洞。总之我从来没有因为错过什么新闻、时事而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便与困扰,相反,因为没有那些东西的干扰,我的内心十分平静安宁。

在其位,谋其政。对我来说,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过好自己的生活,不为别人和世界添麻烦添乱,用自己的存在装点、美化这个世界,即是一个人类个体能够对这个世界表达的基本善意。

所以可想而知,遇到一个读书品位近似的人,其难度简直堪比想要遇到一个灵魂契侣。

世德的进攻明显,攻势也堪称凌厉,我渐渐起了兴趣却只是观望。

不是欲擒故纵,也不是为看他能对我多好多舍得付出才决定要不要接招,只是感到他的外型实在颠覆了我的审美,且对他的职业略有微辞。太了解模特这个圈子,说白了不过仗着肉身吃饭,一旦色身衰减便是淡出之时,能有几人像卡门·戴尔·奥利菲斯,八十多岁还活跃在t台走秀。但我顾虑的还不是这行的职业寿命,而是那些冰山下的东西……

但是,这个男人确实有些吸引我。

我自身生活也简单规律,不喜社交,工作之余宁愿宅在家里读书、观影。近两年交往的男人不是工作狂就是市侩的生意人,要么就是毫无生活情趣,于是一一被从我的生活中驱逐出去。虽喜欢有上进心的男人,但过于野心勃勃意味着要付出太多时间心力在工作与阿堵物上,没办法做一个好伴侣,而太市侩的生意人浑身油腻污浊的俚俗气,开口闭口谈钱,也令我无法卒忍。

大平和梦露一直都说我是一个异类,我却无此自觉。为什么我该一味跟着社会风尚走,被外界与大众的价值观所绑架?为什么要视物质和所谓成功为成就感的唯一来源,否则即是失败者?在我看来,是那些人的生活出了毛病,不能够或没勇气独立思考,没有自己的选择和见地,不知还有另一种更精神层面的生活可过。或者毋宁说,如果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也该有一千种成功生活的标准。而这些所谓标准,应该是每一个人的自我设定,是每个人的天命所归,绝不是什么充满乡土气的出人头地,充满功利的地位与金钱。

在我有限的认知里,觉得只有精神匮乏与心理不健全的人才会孜孜于名利,因为他们除此外找不到其它能够带来成就感和满足感的东西,所以只能用这些外物来证明自己,来填补内在的空虚。

歌德曾表示,若没有诗文和自然科学做定风珠,那么面对这个恶劣时代及其每天发生的影响,实在很难立定脚跟不屈服。那么我的定风珠,大约是读书与摄影。

世德,身在最物质的行业,何尝不也是一个异类的存在。

按照过往经验,我认为爱情最容易滋长起来的地方绝不是认可与欣赏,而是讨厌与憎恨。你讨厌一个人,会觉得他一无是处,然后有一天发现他居然也是有优点的,于是大大改观,开始发现更多的好来……

世德和我的状况不属于这一种,却也沾一点边,毕竟起初我并未看好他,甚至觉得荒谬。

我曾经设想过,如果所有的爱情都是如此逆流而上——由不喜欢到欣赏,那么也许成功率会高许多。而事实却是,通常我们都太急于在一开始展现美好,小心翼翼把爪子和尾巴藏起来,然后又在时间的堆积中懈怠,一点点放松,把狰狞面目暴露出来,同时也发现对方的爪子和尾巴,于是美好的锦缎里跑出跳蚤和虱子,缺憾与缺点丛生,终于日子每况愈下到无法为继。

爱情也如薪水一样,符合刚性理论: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增加是应该的,减少则不可容忍。

所以现在我总是毫不遮掩本色登场,同时也希望对方如此,甚至有时会故意夸大自己的恶劣一面,好让彼此尽快经历最坏局面、尽早试错。如有胆色如无不适便可继续,如有不妥难以承受则早早退场,时间宝贵,以免误人误己。

所以我们第一次约会,走在公园的小径上,我径直告诉世德:“我有两条底线不能碰。一是诚实,二是忠诚。”

“嗯。”他认真聆听。

“我什么都能原谅和接受,唯独接受不了不忠和谎言。所以如果你要和我交往,无论是做朋友还是情侣,这一点需要先知道。有些话你可以不说,但说出口的不能是谎言。”

“忠诚呢。”他问。

我略过不说原本是觉得我们还没到那一步,我还没有确定要不要接受他。但既然他问起,也就不必忸怩,于是我说,“我希望如果两个人在一起可以一辈子,但毕竟这只是我的希望。人性多变,所以我可以接受改变心意,也就是变心,只要告知我一声就好,我会平和接受并祝福。但不要先斩后奏,或者一边暗度陈仓一边欺骗,这就是我不能接受的了。”

“明白。”但是他又笑着问,“你真能接受变心?”

“能。不然要怎样,勉强在一起?不,我不需要一个不爱我的人在身边。”我耸耸肩。

“我也是,不能和不爱我或我不爱的女人在一起。”

“那么我们都不要装,做真实的自己就好。如果彼此不合适也可以早点发现,省得浪费时间,毕竟没有人能够假装一辈子。”

“好。”

我们继续散步,后来世德说,“我给你背首诗吧。”他背起了《致橡树》。

我没有表现出其实很熟悉的样子,也没有故作惊艳,心里其实很清楚,这是雄性动物在追求期的卖弄。真正令我惊讶的是在一起后他的源源不断地随口背诵,尤其是时常亲手创作……当成为常态,卖弄也就不复存在。他记得许多诗歌,拜伦、莎士比亚、歌德、叶芝、惠特曼……其中拜伦是他最喜欢的。

然而在世德表现出的诸多优点中,最打动我的,是他关于爱情的理想。

如果不是确定自己从未公开表露过,我几乎要以为他是在哪里了解到,所以故意说来投我所好。若他所言皆真,那么都是我喜欢并想要的,而且是一直以来不敢再抱希望的那种梦想,他也正是我一直觅而不得的理想男性,但——有可能吗。

我一直认为男人在追求女人时无所不用其极,除了不断展示美好,也会刻意投其所好,甚至不惜弄虚作假。他的迫切也曾惊吓住我,终究没有退却是因为他字里行间体现出的思想,甚至他还搬出克里希那穆提来试图打消我的顾虑。似乎他认为,我的矜持是由于头脑的条条框框与世俗通行规则的作祟,明明我内心渴望立时三刻扑进他怀里,但却任由那些人云亦云的东西绑架和束缚,所以压抑自己。我觉得好笑,他才是用头脑的经验主义和世俗的常规状况来解读我。我并没有立刻扑进他怀里的渴望,甚至一点愿望都还没有,矜持不过是因为我觉得他还有待了解罢了,同时也并没有对他产生清晰可辨的感觉。

我是一个惯爱考虑时间成本的人,并且洒脱程度上长期具有缺陷——始终无法拿爱情当游戏,所以总要认准——至少差不离——才能、才敢投入。

但是,冒着他可能是一个深谙女人心的高段位渣男的风险,我终于迎面而上……

因为诱惑太强大。

万一都是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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