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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我只能跟令我疯狂的人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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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巫回头看我一眼,脚步没停,但显然是想了想才说,“也许会,谁知道呢,二十几岁时我也不是没干过查电话那种事。会好奇吧,会想知道究竟怎么回事。”

“你在安慰我?其实你不赞成的对不对。”

我望着阿巫的背影。而且她说的是二十几岁,意味着有些事到了如今已不会再干。阿巫的两条手臂露在外面,有力地在身体两侧摆动,非常结实,没有一点多余的脂肪。下车时我曾建议她穿件外套,可以防晒和树木的刮擦,她不肯,说越走越热,而且她喜欢晒太阳。所以难怪她的皮肤那么健康漂亮,带点深棕色。

“嘿嘿,”她笑起来,然后直言相告,“换一种做法也许会比较成熟。呐,我看过一部美剧,《春心荡漾》,其中一段是这样的,萨维——其中一个女主角,她的男友多姆提出要和她一起去见她的新朋友扎克——顾名思义,扎克是男性……”她略停顿,似乎是看我有没有跟上。

我在脑中迅速厘清脉络:萨维,萨维的男友多姆,萨维的异性朋友扎克,多姆要见扎克。于是立刻嗯了一声。

阿巫讲起来。

多姆没有任何计谋和花招,只是很坦诚直率地问萨维,既然我们都已经要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但为什么你结交了新朋友却只字未提?事实上,当多姆无意撞见萨维和扎克后的第二天问起萨维昨晚她在做什么时,萨维还撒谎了。多姆问,你确定扎克也只是把你当朋友而没有其它意思?以及,有什么是你能够从扎克那里获得却是我不能给予的?

然后他们一起去和扎克见面,多姆仍然坦率,问扎克是否只和萨维是纯友谊,但扎克迟疑了,于是多姆离去。后来萨维找多姆道歉挽回,多姆让她想清楚究竟她为什么要这样做,才肯原谅……

“嘉叶,你不觉得这样的做法更成熟更恰当?”

我的确觉得。但——不是狡辩——当我是唯一坦诚的人,世德却一再说谎,且千方百计试图背着我独自会面时,单方面的坦诚好像没什么鬼用。阿巫所讲的三个人都很坦诚,但我遇到的现实却不是。不是每个人都勇敢、都有勇气直面真实敢说真话的,至少世德不,而那个女人显然也不。可我同时也突然发现,那天其实可以有另一种选择——只需直接问他们的关系,把所有疑惑摆在台面上。真的,没有任何人值得我去拉低自己。

“遗憾没有早一点认识你。”我叹气。

阿巫笑意盈盈,“谁不是在犯错中学聪明的呢。”

“是,”我振作起来,“同样错误我不会允许自己犯第二次。”

“好巧,我也不会允许自己在同一个地方跌两跤。”

我意识到与阿巫的相像契合是何等难能可贵。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她对我无所求,我对她无所图,也没有任何商业考量,纯粹是对彼此的兴趣与好奇,她和我本身又都不是喜欢广为结交、会勉强自己投其所好的人。

“萨维和多姆后来呢?”我对后面的剧情好奇。

“萨维最后发现,其实是因为父亲在她幼年时离开她和母亲,使得她一直受对她有所需要的人吸引。她让自己变得强大,拥有一切,好不再可以被随意丢弃,因此她选择那些需要她的男人。当扎克来找她,像只难过而受伤的小狗时,她觉得可以治愈他帮助他,这令她感觉很好。而多姆,多姆什么都有,毫无欠缺……当然最后多姆原谅了萨维,至于后来——”

“不不,”我交叉双手,“我决定去找这部剧自己看了。”

山势渐陡,我们边走边聊,没有间断地交谈,渐渐都有些气喘,于是放慢了步伐。小径边的林间有块空地,浓密的树荫旁还有一条小溪,阿巫停下来,指指溪旁的大石,“不如在这儿歇一下。”

我们各自在石头上找了舒服平整的地方,背靠背坐着,喝了点水。一时之间都没有说话,很享受一段步行后静谧的休憩,耳畔除了溪流的汩汩流动,还有不知名鸟儿的啼鸣。

“觉不觉得,长期生活在都市中,我们失去了和大自然的联系?”

阿巫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没回头,只是赞同地应了一声,这其实也正是我在想的。当人在光线忽明忽暗、树影斑驳的山中漫步,突然看到一小块开阔的空间 ,一片被高耸的树木环绕的绿草,一条清澈活泼的小溪,很难不想起自己与大地、树木、青草、落叶、河流的关系。

“为什么长时间在城市里生活会令人郁郁寡欢?”我说。

“可能失去了与自然的接触,也会失去与其他人的联系吧?通常我和人类接触久了,会觉得他们面目可憎,只有逃到山里和大自然里一下,才能回去重新面对他们。”阿巫低低笑起来,“我有点像一个野人。”

“是吗……我比较喜欢看人们的脸。一张脸其实是一个人最真实也最忠实的写照,克制还是放纵,残忍还是仁慈,狡诈还是诚恳……基本上所有东西都能反映在脸上——”

阿巫拧过身子,“那你看看我的脸。”

我笑,“必须通过相机才行,我只有在相机里才能专注于一张脸。可能我的相机拥有神奇的法力。”

“手机当然不行咯?”

我点头,并说出第一次见面时就有的想法,“我很想给你拍照,找时间来我工作室吧。”

“一言为定。”阿巫顿一下,又说,“我们有共通之处。你是把自己隐藏在镜头后,我是躲在文字后。相机和文字是我们各自与这个世界交流的媒介。”

啊,我竟从未这样想过。思考着,我说,“在相机后我有一种安全感。”

“我在文字后也一样。而且有时很膨胀,觉得自己是造物主。”

“我倒没有这么膨胀,哈哈。你创造角色,确实像在造物,我更多是发现,拍摄对象身上的东西是他们本身就有的。不过确实非常自信,对自己的观察、捕捉、呈现,都十分有信心。”

“你应该尝试下写作——”

“掌控人物命运的感觉?”

“啊,不是。有时我什么也做不了,人物自有它的意志和主张,与当初我的构想非常不同。”

“你该试试摄影。但必须是我这种实拍方式。或许有微妙的操控存在,但人物的表现完全无法预测。”

“所以你不是一个控制欲强的人。”

“我觉得我是。也许我不愿意像普通影楼那样摆拍,对全部流程充满控制,可能是因为无论被拍对象多么出人意料,我都有自信可以应对——”

“所以其实一切依然在你的掌控之下。”

“应该是这样。就像你笔下人物虽然有了自己的意志,但并不会就使你无法完成创作。”

“对,我也有这个自信。尽管有时很抓狂,甚至要重新设计情节,但我始终知道难不住我,我会完成。”

“这种自信带来掌控感,而——”

“掌控感又带来安全感。”

“阿巫,你也会需要安全感吗?”

“谁会不需要?”

我想起自己曾经对安全感的思考,十分想与阿巫印证,听听她的见解。

阿巫说,“就像大自然拒绝真空一样,人类也憎恶不确定性。我们需要一些十分清晰、可以预期的模式来理解、整理生活中发生的各种事情,当能够建立某种模式——”

我插话,“你说的模式是否也可以理解为因果关系?”

她点点头,继续说下去,“当我们能够把生活中的事物建立某种模式,也就是说能够把事物置于因果关系之下,就会感到它处于我们控制之下,也就不再恐惧,感到安心。掌控感也好,安全感也好,其实也是我们通过理解所产生的能力感,于是我们感到自信。而自信……”

自信又反过来带来掌控感和安全感。

但我试图探寻更深。“阿巫,为什么我们对这种因果关系的需要这样强烈?简直是与生俱来。”

“也许是死亡焦虑吧。每个人都在面对宇宙的冷漠,每个人本质上都是无助而孤独的。”

我们起身回到小径,继续爬山。阿巫告诉我,她从小就想成为作家,大学毕业后兜兜转转,打工、为杂志撰稿,及至最终决定以写作为职业。真正令她刻骨铭心的男人,不是与台词相关的那个,而是另一个 ——她的大学同学。他们辗转才在一起,但是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她失去了自由,不被允许外出工作,交友受到限制,生活重心只能围绕那个男人。最终她受不了,感到会窒息而死,于是再度离开。

阿巫的头发被汗水打湿贴在脸颊两侧,她一边拂到耳后一边说,“按照他的标准和大众的标准,他对我很好,我可以衣食无忧,在物质上随心所欲。哦,那台牧马人也是他买给我的,分手时坚持让我留下。可惜我无法享受那种生活,没有自由、不能独立自主,我会死。”

看着阿巫矫健的身影,我现在已经比较明白她了。她不是属于温室的娇弱小花,她是属于大自然的野性女子,充满力量。她对自然的热爱,在我看来,是一种比男女之情更为宽广的情感。看到她手中拿着一片叶子,甚至摸着一块石头的时候,我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她和它们原本就是一体的,所以才那样亲近。

“情感上呢?虽然没法共同生活,但情感上你们还是有共鸣的是不是?”我问阿巫与她的那位大学同学。

她叹气,“无法朝夕共处的情感,时间久了也就消磨不剩什么了。我喜欢自由,有独立的空间,他却是一个需要时时刻刻陪伴的人。所以我们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

“现在有其他心仪或适合的人吗?”看到阿巫摇头,我说,“大平呢?”

“哈,反正目前不来电。估计永远也不会来。”

“不是你的菜?”

阿巫拿着墨镜把玩,把镜腿咬在嘴里,“有些复杂。若我直接果断说不是我的菜,怕你会以为我觉得大平不好。其实不是他不好,说起来他是一个做男友的好人选,我也在思考有没可能交往看看。犹豫是因为,我对爱情的态度可能有点不正常。”

“不正常?还能比我更不正常?”

她和我一起笑起来,笑一阵才接着说,“我只能跟令我疯狂的人生活在一起。”

疯狂,难怪她说不正常。当然,大平不是一个能令人疯狂的人。我也想不出什么样的人才能令阿巫疯狂。但是,虽然迟些,我还是反应过来,她刚才说了一句台词。

“侯麦。”我轻轻说。

她说的是法国导演埃里克·侯麦《冬天的故事》里女主角菲丽西的一句台词。那是一部令我印象深刻的电影,失去爱侣踪迹的两个人,五年后在茫茫人海相遇,似乎证明了灵魂牵引的存在。

阿巫的眼睛亮起来,在绿色眼线衬托下,她看起来像一只突然感到极大好奇的猫咪。“天哪,”她轻呼,“我们两个才该是灵魂伴侣。”

“可不。”

她略一迟疑,“你会不会碰巧能够接受同性?”

“不行,我还是喜欢男人。”

“但你竟然没感到害怕和尴尬,通常——”

“通常我是被人误会喜欢同性,或是双性恋的那个。哈哈,梦露第一次见到我时就误会了。”

又是一场大笑。然后我问阿巫,“莫非你——”

“不不,很遗憾,迄今我也还无法转变取向。”她看我一眼,狡黠说,“尽管我很想。要不,我们尝试下?”说着挨过来。

“好啊。”我大喇喇,作势要搂她。

她果然虚张声势,立刻笑场。“我们中有一个是男人就好了,恐怕是非常合拍的一对,完全能够相互理解。”末了她说。

“那么,大平是没戏了?”我仍抱有一线希望。

“嘉叶,我靠写字为生,一个人不足够敏感是干不了这个的。”她侧头看我——这时近山顶,小径已与大路会合,我们并排走着——问道,“你会不会日久生情?”

我摇头,“很难。”

“我也是。”

“如果一直遇不到合拍的男人呢?”我心里已经知道大平是彻底没戏了。

“我宁愿独身。其实一个人自由自在很快活,想去哪里、和谁,都不用报备。”

“我认可你说的。然而我仍然想要一个伴侣,为此愿意牺牲一些个人的空间,只要两个人在一起感到快乐。”

“只要。”阿巫重复这两字,“问题是通常那点快乐抵不上牺牲的自由。”她拨了拨汗湿的刘海,“而且你看,我们都用到了‘牺牲’。时间久了恐怕终会超过负荷,不平衡,然后来一场大爆发,前功尽弃。我是经历、看透了这些。”她拉住我停下来,认真地看着我,“所以我才佩服你,你现在做的是一件很难的事。你是一个有力量的人,我希望你成功。”

“你觉得我会成功吗,阿巫?你是作家,擅于把握事物的走向——”

她摇头,“你不是我编织的故事,我不会狂妄自大地去判断。人性很复杂,又瞬息万变,谁能说得准呢?我对你只有祝福。同时,我会一直在你身后支持你。”

我心里暖暖的,然而越是情真意切反而越是不擅于表达感激,只叫了一句“阿巫——”,却说不出下文。她理解地一笑,拍拍我,继续并肩前行。

鉴于之前坐在溪旁的时间久了点,我们爬到山顶已经十二点多,比计划的时间晚了至少半小时。还好下山速度很快,一点多时我们已抵达山脚,然后在附近找了一间农家菜吃,这才踏上返城的路程。

我在工作室一直忙到晚上,九点钟才回家。九点五十分世德发来今天的第二条消息,一张自拍,告诉我在公园待了一天,现路过公寓楼下的公交站,问我在做什么。回答了他,却再没下文,及至我冲完凉,发一个表情给他,也没有收到他的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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